2019年5月22日 星期三

家範 宋 司馬光撰


家範 司馬光撰
作者:宋司馬光
宋司馬光撰。光有《易說》,已著錄。是書見於《宋史•藝文誌》、《文獻通考》者卷目俱與此相合,蓋猶原本。首載《周易》家人卦辭,及節錄《大學》、《孝經》、《堯典》、《詩•思齊篇》語,以為全書之序。其後自治家至乳母凡十九篇,皆雜采史事可為法則者。亦間有光所論說,與朱子《小學》義例差異,而用意略同。其節目備具,簡而有要,似較《小學》更切於日用。且大旨歸於義理,亦不似《顏氏家訓》徒揣摩於人情世故之間。朱子嘗論周禮師氏雲,至德以為道本,明道先生以之;敏德以為行本,司馬溫公以之。觀於是編,猶可見一代偉人修已型家之梗也。
目錄
卷一 治家 卷二 子上 卷三 父母 母 卷四 女 伯叔父 侄 
卷五 子下 卷六 女 伯叔父 侄 卷七 兄 姑姊妹 夫 卷八 妻上 
卷九 妻下 卷十 舅甥 舅姑 婦妾 乳母
卷一 治家
《周易》:離下巽上。家人:利女貞。
彖曰:家人,女正位乎內,男正位乎外,男女正,天地之大義也。
家人有嚴君焉,父母之謂也。父父,子子,兄兄,弟弟,夫夫,婦婦,而家道正。正家而天下定矣。
象曰:風自火出,家人。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。
初九:閑有家,悔亡。象曰:閑有家,誌未變也。
六二:無攸遂,在中饋,貞吉。象曰:六二之吉,順以巽也。
九三:家人嗃嗃,悔,厲,吉。婦子嘻嘻,終吝。象曰:家人嗃嗃,未失也。婦子嘻嘻,失家節也。
六四:富家,大吉。象曰:富家大吉,順在位也。
九五:王假有家,勿恤,吉。象曰:王假有家,交相愛也。
上九:有孚威如,終吉。象曰:威如之吉,反身之謂也。
《大學》曰:「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,先治其國;欲治其國者,先齊其家;欲齊其家者,先修其身;欲修其身者,先正其心;欲正其心者,先誠其意;欲誠其意者,先致其知;致知在格物。物格而後知至,知至而後意誠,意誠而後心正,心正而後身修,身修而後家齊,家齊而後國治,國治而後天下平。自天子以至於庶人,一是皆以修身為本。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,其所厚者薄,而其所薄者厚,未之有也!」此謂知本,此謂知之至也。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,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,無之。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。孝者所以事君也,弟者所以事長也,慈愛者所以使眾也。《詩》雲:「桃之夭夭,其葉蓁蓁。之子於歸,宜其家人。」宜其家人,而後可以教國人。《詩》雲:「宜兄宜弟。」宜兄宜弟,而後可以教國人。《詩》雲:「其儀不忒,正是四國。」其為父子,兄弟足法,而後民法之也。此謂治國在齊其家。
《孝經》曰:閨門之內具禮矣乎!嚴父,嚴兄。妻子臣妾,猶百姓徒役也。
昔四嶽薦舜於堯,曰:「瞽子,父頑、母嚚、象傲。克諧以孝,烝烝乂,不格奸。」帝曰:「我其試哉!女於時,觀厥刑於二女。」厘降二女於媯汭,嬪於虞。帝曰:「欽哉!」
《詩》稱文王之德曰:「刑於寡妻,至於兄弟,以禦於家邦。」此皆聖人正家以正天下者也。降及後世,爰自卿士以至匹夫,亦有家行隆美可為人法者,今採集以為《家範》。
衛石碏曰:「君義、臣行、父慈、子孝、兄愛、弟敬,所謂六順也。」
齊晏嬰曰:「君令臣共、父慈子孝、兄愛弟敬、夫和妻柔、姑慈婦聽,禮也。」君令而不違,臣共而不二,父慈而教,子孝而箴,兄愛而友,弟敬而順,夫和而義,妻柔而正,姑慈而從,婦聽而婉,禮之善物也。
夫治家莫如禮。男女之別,禮之大節也,故治家者必以為先。《禮》:男女不雜坐,不同椸枷,不同巾櫛,不親授受;嫂叔不通問,諸母不漱裳;外言不入於閫,內言不出於閫;女子許嫁,纓。非有大故不入其門。姑姊妹、女子子,已嫁而反,兄弟弗與同席而坐,弗與同器而食。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,非受幣不交不親,故日月以告君,齋戒以告鬼神,為酒食以召鄉黨僚友,以厚其別也。
又,男女非祭非喪,不相授器。其相授,則女受以篚。其無篚,則皆坐奠之,而後取之。外內不共井,不共湢浴,不通寢席,不通乞假。
男子入內,不嘯不指;夜行以燭,無燭則止。女子出門,必擁蔽其面;夜行以燭,無燭則止。道路,男子由右,女子由左。
又,子生七年,男女不同席,不共食。男子十年,出就外傅,居宿於外。女子十年不出。
又婦人送迎不出門,見兄弟不逾閾。
又,國君、夫人、父母在,則有歸寧。沒,則使卿寧。
魯公父文伯之母如季氏,康子在其朝,與之言,弗應;從之及寢門,弗應而入。康子辭於朝而入見,曰:「肥也不得聞命,無乃罪乎?」曰:「寢門之內,婦人治其業焉,上下同之。夫外朝,子將業君之官職焉;內朝,子將庀季氏之政焉,皆非吾所敢言也,」
公父文伯之母,季康子之從祖叔母也。康子往焉,門而與之言,皆不逾閾。仲尼聞之,以為別於男女之禮矣。
漢萬石君石奮,無文學,恭謹,舉無與比。奮長子建、次甲、次乙、次慶,皆以馴行孝謹,官至二千石。於是景帝曰:「石君及四子皆二千石,人臣尊寵乃舉集其門。」故號備為萬石君。孝景季年,萬石君以上大夫祿歸老於家,子孫為小吏,來歸謁,萬石君必朝服見之,不名。子孫有過失,不誚讓,為便坐,對案不食。然後諸子相責,因長老肉袒固謝罪,改之,乃許。子孫勝冠者在側,雖燕必冠,申申如也。僮僕欣欣如也,唯謹。其執喪,哀戚甚。子孫遵教,亦如之。萬石君家以孝謹聞乎郡國,雖齊、魯諸儒質行,皆自以為不及也。建元二年,郎中令王臧以文學獲罪皇太後。太後以為儒者文多質少,今萬石君家不言而躬行,乃以長子建為郎中令,少子慶為內史。建老,白首,萬石君尚無恙。每五日洗沐歸謁親,入子舍,竊問侍者,取親中裙廁牏,身自浣灑,復與侍者,不敢令萬石君知之,以為常。萬石君徙居陵裏。內史慶醉歸,入外門不下車。萬石君聞之,不食。慶恐,肉袒謝罪,不許。舉宗及兄建肉袒。萬石君讓曰:「內史貴人,入閭裏,裏中長老皆走匿,而內史坐車自如,固當!」乃謝罷慶。慶及諸子入裏門,趨至家,萬石君元朔五年卒。建哭泣哀思,杖乃能行。歲餘,建亦死。諸子孫鹹孝,然建最甚。
樊重,字君雲。世善農稼,好貨殖。重性溫厚,有法度,三世共財,子孫朝夕禮敬,常若公家。其營經產業,物無所棄;課役童隸,各得其宜。故能上下戮力,財利歲倍,乃至開廣田土三百餘頃。其所起廬舍,皆重堂高閣,陂渠灌註。又池魚牧畜,有求必給。嘗欲作器物,先種梓漆,時人嗤之。然積以歲月,皆得其用。向之笑者,鹹求假焉。貲至巨萬,而賑贍宗族,恩加鄉閭。外孫何氏,兄弟爭財,重恥之,以田二頃解其忿訟。縣中稱美,推為三老。年八十餘終,其素所假貸人間數百萬,遺令焚削文契。債家聞者皆慚,爭往償之。諸子從敕,竟不肯受。
南陽馮良,誌行高潔,遇妻子如君臣。
宋侍中謝弘微從叔混以劉毅黨見誅,混妻晉陽公主改造瑯邪王練。
公主雖執意不行,而詔與謝氏離絕。公主以混家委之弘微。混仍世宰相,一門兩封,田業十餘處,童役千人,唯有二女,年並數歲。弘微經紀生業,事若在公。一錢、尺帛,出入皆有文薄。宋武受命,晉陽公主降封東鄉君,節義可嘉,聽還謝氏。自混亡至是九年,而室宇修整,倉廩充盈,門徒不異平日。田疇墾辟有加於舊。東鄉嘆曰:「僕射生平重此一子,可謂知人,僕射為不亡矣。」中外親姻、裏黨、故舊,見東鄉之歸者,入門莫不嘆息,或為流涕,感弘微之義也。弘微性嚴正,舉止必修禮度,婢僕之前不妄言笑,由是尊卑大小,敬之若神。及東鄉君薨,遺財千萬,園宅十餘所,及會稽、吳興、瑯邪諸處。太傅安、司空琰時事業,奴僮猶數百人。公私或謂:室內資財,宜歸二女;田宅僮僕應屬弘微。弘微一物不取,自以私祿營葬。混女夫殷睿素好摴蒱,聞弘微不取財物,乃濫奪其妻妹及伯母兩姑之分,以還戲責。內人皆化。弘微之讓,一無所爭。弘微舅子領軍將軍劉湛謂弘微曰:「天下事宜有裁衷,卿此不問,何以居官?」弘微笑而不答。或有譏以謝氏累世財產充殷,君一朝棄擲,譬棄物江海,以為廉耳?弘微曰:「親戚爭財,為鄙之甚。今內人尚能無言,豈可道之使爭!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,身死之後,豈復見關!」
劉君良,瀛州樂壽人,累世同居,兄弟至四從,皆如同氣。尺布鬥粟,相與共之。隋末,天下大饑,盜賊群起,君良妻欲其異居,乃密取庭樹鳥雛交置巢中,於是群鳥大相與鬥,舉家怪之。妻乃說君良,曰:「今天下大亂,爭鬥之秋,群鳥尚不能聚居,而況人乎?」君良以為然,遂相與析居。月餘,君良乃知其謀,夜攬妻發,罵曰:「破家賊,乃汝耶!」悉召兄弟,哭而告之,立逐其妻,復聚居如初。鄉裏依之,以避盜賊,號曰義成堡。宅有六院,共一廚。子弟數十人,皆以禮法,貞觀六年,詔旌表其門。
張公藝,鄆州壽張人,九世同居,北齊、隋、唐,皆旌表其門。麟德中,高宗封泰山,過壽張,幸其宅,召見公藝,問所以能睦族之道。
公藝請紙筆以對,乃書「忍」字百餘以進。其意以為宗族所以不協,由尊長衣食,或者不均;卑幼禮節,或有不備。更相責望,遂成乖爭。茍能相與忍之,則常睦雍矣。
唐河東節度使柳公綽,在公卿間最名。有家法,中門東有小齋,自非朝謁之日,每平旦輒出,至小齋,諸子仲郢等皆束帶。晨省於中門之北。公綽決公私事,接賓客,與弟公權及群從弟再食,自旦至暮,不離小齋。燭至,則以次命子弟一人執經史立燭前,躬讀一過畢,乃講議居官治家之法。或論文,或聽琴,至人定鐘,然後歸寢,諸子復昏定於中門之北。凡二十餘年,未嘗一日變易。其遇饑歲,則諸子皆蔬食,曰:「昔吾兄弟侍先君為丹州刺史,以學業未成不聽食肉,吾不敢忘也。」
姑姊妹侄有孤嫠者,雖疏遠,必為擇婿嫁之,皆用刻木妝奩,纈文絹為資裝。常言,必待資裝豐備,何如嫁不失時。及公綽卒,仲郢一遵其法。國朝公卿能守先法久而不衰者,唯故李相昉家。子孫數世二百餘口,猶同居共爨。田園邸舍所收及有官者俸祿,皆聚之一庫,計口日給餅飯,婚姻喪葬所費皆有常數。分命子弟掌其事,其規模大抵出於翰林學士宗諤所制也。
夫人爪之利,不及虎豹;膂力之強,不及熊羆;奔走之疾,不及麋鹿;飛颺之高,不及燕雀。茍非群聚以禦外患,則反為異類食矣。是故聖人教之以禮,使之知父子兄弟之親。人知愛其父,則知愛其兄弟矣;愛其祖,則知愛其宗族矣。如枝葉之附於根幹,手足之系於身首,不可離也。豈徒使其粲然條理以為榮觀哉!乃實欲更相依庇,以捍外患也。
吐谷渾阿豺有子二十人,病且死,謂曰:「汝等各奉吾一支箭,將玩之。」俄而命母弟慕利延曰:「汝取一支箭折之。」慕利延折之。又曰:「汝取十九支箭折之。」慕利延不能折。阿豺曰:「汝曹知否?單者易折,眾者難摧。戮力一心,然後社稷可固。」言終而死。彼戎狄也,猶知宗族相保以為強,況華夏乎?聖人知一族不足以獨立也,故又為之甥舅、婚媾、姻婭以輔之。猶懼其未也,故又愛養百姓以衛之。故愛親者,所以愛其身也;愛民者,所以愛其親也。如是則其身安若泰山,壽如箕翼,他人安得而侮之哉!故自古聖賢,未有不先親其九族,然後能施及他人者也。彼愚者則不然,棄其九族,遠其兄弟,欲以專利其身。殊不知身既孤,人斯戕之矣,於利何有哉?昔周厲王棄其九族,詩人刺之曰:「懷德惟寧,宗子惟城;毋俾城壞,毋獨斯畏;茍為獨居,斯可畏矣。」
宋昭公將去群公子,樂豫曰:「不可。公族,公室之枝葉也。若去之則本根無所庇蔭矣。葛藟猶能庇其根本,故君子以為比,況國君乎?
此諺所謂庇焉,而縱尋斧焉者也,必不可君。其圖之,親之以德,皆股肱也。誰敢攜貳!若之何去之?」昭公不聽,果及於亂。
華亥欲代其兄合比為右師,譖於平公而逐之。左師曰:「汝亥也,必亡。汝喪而宗室,於人何有?人亦於汝何有?」既而,華亥果亡。
孔子曰:「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,謂之悖德;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,謂之悖禮。以順則逆,民無則焉,不在於善,而皆在於兇。德雖得之,君子不貴也。故欲愛其身而棄其宗族,烏在其能愛身也?」
孔子曰:「均無貧,和無寡,安無傾。」善為家者,盡其所有而均之,雖糲食不飽,敝衣不完,人無怨矣。夫怨之所生,生於自私及有厚薄也。
漢世諺曰:「一尺布尚可縫,一鬥粟尚可舂。」言尺布可縫而共衣,鬥粟可舂而共食。譏文帝以天下之富,不能容其弟也。
梁中書侍郎裴子野,家貧,妻子常苦饑寒。中表貧乏者,皆收養之。
時逢水旱,以二石米為薄粥,僅得遍焉,躬自同之,曾無厭色。此得睦族之道者也。
卷二 子上
為兒孫積錢財,不如給後代留功德
為人祖者,莫不思利其後世。然果能利之者,鮮矣。何以言之?今之為後世謀者,不過廣營生計以遺之。田疇連阡陌,邸肆跨坊曲,粟麥盈囷倉,金帛充篋笥,慊慊然求之猶未足,施施然自以為子子孫孫累世用之莫能盡也。然不知以義方訓其子,以禮法齊其家。自於數十年中勤身苦體以聚之,而子孫於時歲之間奢靡遊蕩以散之,反笑其祖考之愚不知自娛,又怨其吝嗇,無恩於我,而厲虐之也。始則欺紿攘竊,以充其欲;不足,則立券舉債於人,俟其死而償之。觀其意,惟患其考之壽也。甚者至於有疾不療,陰行鳩毒,亦有之矣。然則向之所以利後世者,適足以長子孫之惡而為身禍也。頃嘗有士大夫,其先亦國朝名臣也,家甚富而尤吝嗇,鬥升之粟、尺寸之帛,必身自出納,鎖而封之。晝而佩鑰於身,夜則置鑰於枕下,病甚,困絕不知人,子孫竊其鑰,開藏室,發篋笥,取其財。其人後蘇,即捫枕下,求鑰不得,憤怒遂卒。其子孫不哭,相與爭匿其財,遂致鬥訟。其處女蒙首執牒,自訐於府庭,以爭嫁資,為鄉黨笑。蓋由子孫自幼及長,惟知有利,不知有義故也。夫生生之資,固人所不能無,然勿求多餘,多餘希不為累矣。使其子孫果賢耶,豈蔬糲布褐不能自營,至死於道路乎?若其不賢耶,雖積金滿堂,奚益哉?多藏以遺子孫,吾見其愚之甚也。然則賢聖皆不顧子孫之匱乏邪?
曰:何為其然也?昔者聖人遺子孫以德以禮,賢人遺子孫以廉以儉。舜自側微積德至於為帝,子孫保之,享國百世而不絕。周自後稷、公劉、太王、王季、文王,積德累功,至於武王而有天下。其《詩》曰:「詒厥孫謀,以燕翼子。」言豐德澤,明禮法,以遺後世而安固之也。故能子孫承統八百餘年,其支庶猶為天下之顯,諸侯棋布於海內。其為利豈不大哉!
孫叔敖為楚相,將死,戒其子曰:「王數封我矣,吾不受也。我死,王則封汝,必無受利地。楚越之間有寢邱者,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惡,可長有者唯此也。」孫叔敖死,王以美地封其子。其子辭,請寢邱,累世不失。
漢相國蕭何,買田宅必居窮僻處,為家不治垣屋,曰:「今後世賢,師吾儉;不賢,無為勢家所奪。」
太子太傅疏廣乞骸骨歸鄉裏,天子賜金二十斤,太子贈以五十斤。
廣日令傢俱設酒食,請族人、故舊、賓客,相與娛樂。數問其家金余尚有幾何,趣賣以共具。居歲餘,廣子孫竊謂其昆弟、老人、廣所愛信者曰:「子孫冀及君時頗立產業基址,今日飲食費且盡,宜從大人所勸,說君買田宅。」老人即以閑暇時為廣言此計。廣曰:「吾豈老悖不念子孫哉!顧自有舊田廬,令子孫勤力其中,足以共衣食,與凡人齊。今復增益之,以為贏餘,但教子孫怠惰耳。賢而多財則損其誌,愚而多財則益其過。且夫富者,眾之怨也。吾既亡,以教化子孫,不欲蓋其過而生怨。」
涿郡太守楊震,性公廉,子孫常蔬食步行。故舊長者,或欲令為開產業。震不肯,曰:「使後世稱為清白吏子孫,以此遺之,不亦厚乎!」
南唐德勝軍節度使兼中書令周本,好施。或勸之曰:「公春秋高,宜少留餘貲以遺子孫。」本曰:「吾系草,事吳武王,位至將相,誰遺之乎?」
近故張文節公為宰相,所居堂室,不蔽風雨;服用飲膳,與始為河陽書記時無異。其所親或規之曰:「公月入俸祿幾何,而自奉儉薄如此。外人不以公清儉為美,反以為有公孫布被之詐。」文節嘆曰:「以吾今日之祿,雖侯服王食,何憂不足?然人情由儉入奢則易,由奢入儉則難。此祿安能常恃,一旦失之,家人既習於奢,不能頓儉,必至失所,曷若無失其常!吾雖違世,家人猶如今日乎!」聞者服其遠慮。此皆以德業遺子孫者也,所得顧不多乎?
晉光祿大夫張澄,當葬父,郭璞為占墓地曰:「葬某處,年過百歲,位至三司,而子孫不蕃;某處,年幾減半,位裁鄉校,而累世貴顯。」
澄乃葬其劣處,位止光祿,年六十四而亡。其子孫昌熾,公侯將相,至梁陳不絕,雖未必因葬地而然,足見其愛子孫厚於身矣。先公既登侍從,常曰:「吾所得已多,當留以子孫。」處心如此,其顧念後世不亦深乎!
卷三 父母
父子之間有禮有節
陳亢向於伯魚曰:「子亦有異聞乎?」對曰:「未也。嘗獨立,鯉趨而過庭。曰:『學詩乎?』對曰:『未也。』『不學詩無以言。』鯉退而學詩。他日,又獨立,鯉趨而過庭。曰:『學禮乎?』對曰:『未也。』『不學禮無以立。』鯉退而學禮。」聞斯二者,陳亢退而喜曰:「問一得三,聞詩,聞禮,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。」
曾子曰:「君子之於子,愛之而勿面,使之而勿貌,遵之以道而勿強言;心雖愛之不形於外,常以嚴莊蒞之,不以辭色悅之也。不遵之以道,是棄之也。然強之,或傷恩,故以日月漸摩之也。」
北齊黃門侍郎顏之推《家訓》曰:「父子之嚴,不可以狎;骨肉之愛,不可以簡。簡則慈孝不接,狎則怠慢生焉。由命士以上,父子異宮,此不狎之道也;抑搔癢痛,懸衾篋枕,此不簡之教也。」
石碏諫衛莊公曰:「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,弗納於邪。驕奢淫逸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來,寵祿過也。」自古知愛子不知教,使至於危辱亂亡者,可勝數哉!夫愛之,當教之使成人。愛之而使陷於危辱亂亡,烏在其能愛子也?人之愛其子者多曰:「兒幼,未有知耳,俟其長而教之。」是猶養惡木之萌芽,曰俟其合抱而伐之,其用力顧不多哉?又如開籠放鳥而捕之,解韁放馬而逐之,曷若勿縱勿解之為易也!
《曲禮》:「幼子常視毋誑。」
「立必正方,不傾聽。」
「長者與之提攜,則兩手奉長者之手。負劍辟咡詔之,則掩口而對。」
《內則》:「子能食食,教以右手。能言,男唯女俞。男鞶革,女鞶絲。六年,教之數與方名;七年,男女不同席,不共食;八年,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,必後長者,始教之讓;九年,教之數日。十年,出就外傅,居宿於外,學書計。十有三年,學樂、誦詩、舞勺。成童,舞象、學射禦。」
曾子之妻出外,兒隨而啼。妻曰:「勿啼!吾歸,為爾殺豕。」妻歸,以語曾子。曾子即烹豕以食兒,曰:「毋教兒欺也。」
賈誼言:古之王者,太子始生,固舉以禮,使士負之,過闕則下,過廟則趨,孝子之道也。故自為赤子,而教固已行矣。提孩有識,三公三少,固明孝、仁、禮、義。以道習之,逐去邪人,不使見惡行。於是皆選天下之端士、孝弟、博聞、有道術者,以衛翼之。使與太子居處出入。故太子乃生而見正事,聞正言,行正道,左右前後皆正人也。夫習與正人居之,不能毋正。猶生長於齊,不能不齊言也;習與不正人居之,不能毋不正,猶生長於楚,不能不楚言也。
《顏氏家訓》曰:古者聖王,子生孩提,師保固明仁孝禮義,道習之矣。凡庶縱不能爾,當及嬰稚,識人顏色,知人喜怒,便加教誨,使為則為,使止則止。比及數歲,可省笞罰,父母威嚴而有慈,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。吾見世間,無教而有愛,每不能然。飲食運為,恣其所欲,宜誡翻獎,應呵反笑,至有識知,謂法當爾。驕慢已習,方乃制之,捶撻至死而無威,忿怒日隆而增怨。逮於長成,終為敗德。孔子雲:「少成若天性,習慣如自然」是也。諺雲:「教婦初來,教兒嬰孩。」誠哉斯語!
凡人不能教子女者,亦非欲陷其罪惡;但重於訶怒,傷其顏色,不忍楚撻慘其肌膚爾。當以疾病為喻,安得不用湯藥針艾救之哉?又宜思勤督訓者,豈願苛虐於骨肉乎?誠不得已也。
王大司馬母衛夫人,性甚嚴正。王在湓城,為三千人將,年逾四十,少不如意,猶捶撻之,故能成其勛業。
梁元帝時,有一學士,聰敏有才,少為父所寵,失於教義。一言之是,遍於行路,終年譽之;一行之非,掩藏文飾,冀其自改。年登婚宦,暴慢日滋,竟以語言不擇,為周逖抽腸釁鼓雲。然則愛而不教,適所以害之也。《傳》稱鳲鳩之養其子,朝從上下,暮從下上,平均如一。至於人,或不能然。《記》曰:父之於子也,親賢而下無能。使其所親果賢也,所下果無能也,則善矣。其溺於私愛者,往往親其無能,而下其賢,則禍亂由此而興矣。
《顏氏家訓》曰:人之愛子,罕亦能均。自古及今,此弊多矣。賢俊者自可賞愛,頑魯者亦當矜憐。有偏寵者,雖欲以厚之,更所以禍之。共叔之死,母實為之;趙王之戮,父實使之。劉表之傾宗覆族,袁紹之地裂兵亡,可謂靈龜明鑒。此通論也。
曾子出其妻,終身不取妻。其子元請焉,曾子告其子曰:「高宗以後妻殺孝己,尹吉甫以後妻放伯奇。吾上不及高宗,中不比吉甫,庸知其得免於非乎?」
後漢尚書令朱暉,年五十失妻。昆弟欲為繼室。暉嘆曰:「時俗希不以後妻敗家者。」遂不娶。今之人年長而子孫具者,得不以先賢為鑒乎!
《內則》曰:「子婦未孝未敬,勿庸疾怨,姑教之。若不可教,而後怒之。不可怒,子放婦出而不表禮焉。」
君子之所以治其子婦,盡於是而已矣。今世俗之人,其柔懦者,子婦之過尚小,則不能教而嘿藏之。及其稍著,又不能怒而心恨之。至於惡積罪大,不可禁遏,則喑嗚鬱悒,至有成疾而終者。如此,有子不若無子之為愈也。其不仁者,則縱其情性,殘忍暴戾,或聽後妻之讒,或用嬖寵之計,捶撲過分,棄逐凍餒,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已。《康誥》稱:「子弗祗服厥父事,大傷厥考心;於父不能字厥子,乃疾厥子。」謂之元惡大憝,蓋言不孝不慈,其罪均也。
為人母者,不患不慈,患於知愛而不知教也。古人有言曰:「慈母敗子。」愛而不教,使淪於不肖,陷於大惡,入於刑辟,歸於亂亡。非他人敗之也,母敗之也。自古及今,若是者多矣,不可悉數。
周大任之娠文王也,目不視惡色,耳不聽淫聲,口不出敖言。文王生而明聖,卒為周宗。君子謂大任能胎教。古者婦人任子,寢不側,坐不邊,立不蹕,不食邪味,割不正不食,席不正不坐,目不視邪色,耳不聽淫聲。夜則令瞽誦詩,道正事。如此,則生子形容端正,才藝博通矣。彼其子尚未生也,固已教之,況已生乎!
孟軻之母,其舍近墓,孟子之少也,嬉戲為墓間之事,踴躍築埋。
孟母曰:「此非所以居之也。」乃去。舍市傍,其嬉戲為衒賣之事。孟母又曰:「此非所以居之也。」乃徙。舍學宮之傍,其嬉戲乃設俎豆揖讓進退。孟母曰:「此真可以居子矣!」遂居之。孟子幼時問東家殺豬何為,母曰:「欲啖汝。」既而悔曰:「吾聞古有胎教,今適有知而欺之,是教之不信。」乃買豬肉食。既長就學,遂成大儒。彼其子尚幼也,固已慎其所習,況已長乎!
漢丞相翟方進繼母隨方進之長安,織履,以資方進遊學。
晉太尉陶侃,早孤貧,為縣吏番陽,孝廉範逵嘗過侃,時倉卒無以待賓。其母乃截發,得雙髲以易酒肴。逵薦侃於廬江太守,召為督郵,由此得仕進。
後魏钜鹿魏緝母房氏,緝生未十旬,父溥卒。母鞠育不嫁,訓導有母儀法度。緝所交遊,有名勝者,則身具酒饌。有不及己者,輒屏臥不餐,須其悔謝乃食。
唐侍御史趙武孟,少好田獵,嘗獲肥鮮以遺母。母泣曰:「汝不讀書,而田獵如是,吾無望矣!」竟不食其膳。武孟感激勤學,遂博通經史,舉進士,至美官。
天平節度使柳仲郢母韓氏,常粉苦參、黃連和以熊膽以授諸子,每夜讀書使噙之,以止睡。
太子少保李景讓母鄭氏,性嚴明,早寡家貧,親教諸子。久雨,宅後古墻頹陷,得錢滿缸。奴婢喜,走告鄭。鄭焚香祝之曰:「天蓋以先君餘慶,湣妾母子孤貧,賜以此錢。然妾所願者,諸子學業有成,他日受俸,此錢非所欲也。」亟命掩之。此唯患其子名不立也。
齊相田稷子受下吏金百鎰,以遺其母。母曰:「夫為人臣不忠,是為人子不孝也。不義之財,非吾有也。不孝之子,非吾子也。子起矣。」稷子遂慚而出,反其金而自歸於宣王,請就誅。宣王悅其母之義,遂赦稷子之罪,復其位,而以公金賜母。
漢京兆尹雋不疑,每行縣錄囚徒,還,其母輒問不疑,有所平反,活幾何人耶?不疑多有所平反,母喜,笑為飲食,言語異於它時。或亡所出,母怒,為不食。故不疑為吏嚴而不殘。
吳司空孟仁嘗為監魚池官,自結網捕魚作鮓寄母。母還之曰:「汝為魚官,以鮓寄母,非避嫌也!」
晉陶侃為縣吏,嘗監魚池,以一坩鮓遺母。母封鮓責曰:「爾以官物遺我,不能益我,乃增吾憂耳。」
隋大理寺卿鄭善果母翟氏,夫鄭誠討尉遲迥戰死。母年二十而寡,父欲奪其誌。母抱善果曰:「鄭君雖死,幸有此兒。棄兒為不慈,背死夫為無禮。」遂不嫁。善果以父死王事,年數歲拜持節大將軍,襲爵開封縣公,年四十授沂州刺史,尋為魯郡太守。母性賢明,有節操,博涉書史,通曉政事。每善果出聽事,母輒坐胡床,於障後察之。聞其剖斷合理,歸則大悅,即賜之坐,相對談笑;若行事不允,或妄嗔怒,母乃還堂,蒙袂而泣,終日不食。善果伏於床前不敢起。母方起,謂之曰:「吾非怒汝,乃慚汝家耳。吾為汝家婦,獲奉灑掃,知汝先君忠勤之士也,守官清恪,未嘗問私,以身殉國。繼之以死,吾亦望汝副其此心。
汝既年小而孤,吾寡耳,有慈愛無威,使汝不知禮訓,何可負荷忠臣之業乎?汝自童稚襲茅土,汝今位至方嶽,豈汝身致之邪?不思此事而妄加嗔怒心緣驕樂,墮於公政,內則墜爾家風,或失亡官爵;外則虧天子之法,以取辜戾。吾死日,何面目見汝先人於地下乎?」母恆自紡績,每至夜分而寢。善果曰:「兒封侯開國,位居三品,秩俸幸足,母何自勤如此?」答曰:「籲!汝年已長,吾謂汝知天下理,今聞此言,故猶未也。至於公事,何由濟乎?今此秩俸,乃天子報汝先人之殉命也,當散贍六姻,為先君之惠,奈何獨擅其利,以為富貴乎?又絲枲紡績,婦人之務,上自王後,下及大夫士妻,各有所制,若墮業者,是為驕逸。
吾雖不知禮,其可自敗名乎?」自初寡,便不禦脂粉,常服大練,性又節儉,非祭祀、賓客之事,酒肉不妄陳其前;靜室端居,未嘗輒出門閣。內外姻戚有吉兇事,但厚加贈遺,皆不詣其門。非自手作,及莊園祿賜所得,雖親族禮遺,悉不許入門。善果歷任州郡,內自出饌,於衙中食之,公廨所供皆不許受,悉用修理公宇及分僚佐。善果亦由此克己,號為清吏,考為天下最。
唐中書令崔玄,初為庫部員外郎,母盧氏嘗戒之曰:「吾嘗聞姨兄辛玄馭雲:『兒子從官於外,有人來言其貧窶不能自存,此吉語也;言其富足,車馬輕肥,此惡語也。』吾嘗重其言。比見中表仕宦者,多以金帛獻遺其父母。父母但知忻悅,不問金帛所從來。若以非道得之,此乃為盜而未發者耳,安得不憂而更喜乎?汝今坐食俸祿,茍不能忠清,雖日殺三牲,吾猶食之不下嚥也。」玄由是以廉謹著名。
李景讓,宦已達,發斑白,小有過,其母猶撻之。景讓事之,終日常兢兢。及為浙西觀察使,有左右都押牙忤景讓意,景讓杖之而斃。軍中憤怒,將為變。母聞之。景讓方視事,母出,坐廳事,立景讓於庭下而責之曰:「天子付汝以方面,國家刑法,豈得以為汝喜怒之資,妄殺無罪之人乎?萬一致一方不寧,豈惟上負朝廷,使垂老之母銜羞入地,何以見汝先人乎?」命左右禠其衣坐之,將撻其背。將佐皆至,為之請。不許。將佐拜且泣,久乃釋之。軍中由是遂安。此惟恐其子之入於不善也。
漢汝南功曹範滂坐黨人被收,其母就與訣曰:「汝今得與李杜齊名,死亦何恨!既有令名,復求壽考,可兼得乎?」滂跪受教,再拜而辭。
魏高貴鄉公將討司馬文王,以告侍中王沈、尚書王經、散騎常侍王業。沈、業出走告文王,經獨不往。高貴鄉公既薨,經被收。辭母,母顏色不變,笑而應曰:「人誰不死,但恐不得死所,以此並命,何恨之有?」
唐相李義府專橫,侍御史王義方欲奏彈之,先白其母曰:「義方為禦史,視奸臣不糾則不忠,糾之則身危而憂及於親,為不孝;二者不能自決,奈何?」母曰:「昔王陵之母殺身以成子之名,汝能盡忠以事君,吾死不恨。」此非不愛其子,惟恐其子為善之不終也。然則為人母者,非徒鞠育其身使不罹水火,又當養其德使不入於邪惡,乃可謂之慈矣!
漢明德馬皇後無子,賈貴人生肅宗。顯宗命後母養之,謂曰:「人未必當自生子,但患愛養不至耳。」後於是盡心撫育,勞瘁過於所生。
肅宗亦孝性淳篤,恩性天至,母子慈愛,始終無纖介之間。古今稱之,以為美談。
隋番州刺史陸讓母馮氏,性仁愛,有母儀。讓即其孽子也,坐贓當死。將就刑,馮氏蓬頭垢面詣朝堂,數讓罪,於是流涕嗚咽,親持杯粥勸讓食,既而上表求哀,詞情甚切。上湣然為之改容,於是集京城士庶於朱雀門,遣舍人宣詔曰:「馮氏以嫡母之德,足為世範,慈愛之道,義感人神。特宜矜免,用獎風俗。讓可減死,除名。」復下詔褒美之,賜物五百段,集命婦與馮相識,以旌寵異。
齊宣王時,有人鬥死於道,吏訊之。有兄弟二人,立其傍,吏問之。
兄曰:「我殺之。」弟曰:「非兄也,乃我殺之。」期年,吏不能決,言之於相。相不能決,言之於王。王曰:「今皆舍之,是縱有罪也;皆殺之,是誅無辜也。寡人度其母能知善惡。試問其母,聽其所欲殺活。」相受命,召其母問曰:「母之子殺人,兄弟欲相代死。吏不能決,言之於王。王有仁惠,故問母何所欲殺活。」其母泣而對曰:「殺其少者。」相受其言,因而問之曰:「夫少子者,人之所愛,今欲殺之,何也?」
其母曰:「少者,妾之子也;長者,前妻之子也。其父疾且死之時屬於妾曰:『善養視之。』妾曰:『諾!」今既受人之託,許人以諾,豈可忘人之託而不信其諾耶?且殺兄活弟,是以私愛廢公義也。背言忘信,是欺死者也。失言忘約,已諾不信,何以居於世哉?予雖痛子,獨謂行何!」泣下沾襟。相入,言之於王。王美其義,高其行,皆赦。不殺其子,而尊其母,號曰「義母」。
魏芒慈母者,孟楊氏之女,芒卯之後妻也,有三子。前妻之子有五人,皆不愛慈母。遇之甚異,猶不愛慈母。乃令其三子不得與前妻之子齊衣服、飲食。進退、起居甚相遠。前妻之子猶不愛。於是,前妻中子犯魏王令,當死。慈母憂戚悲哀,帶圍減尺。朝夕勤勞,以救其罪。人有謂慈母曰:「子不愛母至甚矣,何為憂懼勤勞如此?」慈母曰:「如妾親子,雖不愛妾,妾猶救其禍而除其害。獨假子而不為,何以異於凡人?且其父為其孤也,使妾而繼母。繼母如母,為人母而不能愛其子,可謂慈乎?親其親而偏其假,可謂義乎?不慈且無義,何以立於世?彼雖不愛妾,妾可以忘義乎?」遂訟之。魏安厘王聞之,高其義,曰:「慈母如此,可不赦其子乎?」乃赦其子而復其家。自此之後,五子親慈母雍雍若一。慈母以禮義漸之,率導八子,鹹為魏大夫卿士。
漢安眾令漢中程文矩妻李穆姜,有二男,而前妻四子以母非所生,憎毀日積。而穆薑慈愛溫仁,撫字益隆,衣食資供,皆兼倍所生。或謂母曰:「四子不孝甚矣,何不別居以遠之?」對曰:「吾方以義相導,使其自遷善也。」及前妻長子興疾困篤,母惻隱,親自為調藥膳,恩情篤密。興疾久乃瘳,於是呼三弟謂曰:「繼母慈仁,出自天愛,吾兄弟不識恩養,禽獸其心。雖母道益隆,我曹過惡亦已深矣!」遂將三弟詣南鄭獄,陳母之德,狀己之過,乞就刑辟。縣言之於郡。郡守表異其母,蠲除家徭,遣散四子,許以修革。自後訓導愈明,並為良士。今之人,為人嫡母而疾其孽子,為人繼母而疾其前妻之子者,聞此四母之風,亦可以少愧矣?
魯師春薑嫁其女,三往而三逐。春薑問其故。以輕侮其室人也。春薑召其女而笞之,曰:「夫婦人以順從為務。貞愨為首。今爾驕溢不遜以見逐,曾不悔前過。吾告汝數矣,而不吾用。爾非吾子也。」笞之百,而留之三年。乃復嫁之。女奉守節義,終知為人婦之道。令之為母者,女未嫁,不能誨也。既嫁,為之援,使挾己以淩其婿家。及見棄逐,則與婿家鬥訟。終不自責其女之不令也。如師春薑者,豈非賢母乎?
卷四 女 伯叔父
百善孝為先
《孝經》曰:「夫孝,天之經也,地之義也,民之行也。天地之經,而民是則之。」又曰:「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,謂之悖德;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,謂之悖禮。以順則逆,民無則焉。不在於善,而皆在於兇德。雖得之,君子不貴也。」又曰:「五刑之屬三千,而罪莫大於不孝。」
孟子曰:「不孝有五:惰其四支,不顧父母之養,一不孝也;博弈好飲酒,不顧父母之養,二不孝也;好貨財,私妻子,不顧父母之養,三不孝也;從耳目之欲,以為父母戮,四不孝也;好勇鬥狠以危父母,五不孝也。」夫為人子,而事親或虧,雖有他善累百,不能掩也,可不慎乎!
《經》曰:「君子之事親也,居則致其敬,養則致其樂,病則致其憂,喪則致其哀,祭則致其嚴。」
孔子曰:「今之孝者,是謂能養。至於犬馬,皆能有養。不敬,何以別乎?」《禮》:子事父母,雞初鳴,鹹盥漱,盛容飾以適父母之所。父母之衣衾、簟席、枕幾不傳,杖、履祗敬之,勿敢近。敦牟、卮,非餕莫敢用。在父母之所,有命之,應唯敬對,進退周旋慎齊。升降、出入揖遜。不敢噦噫、嚏、咳、欠、伸、跛、倚、睇視,不敢唾洟。寒不敢襲,癢不敢搔。不有敬事,不敢袒褶。不涉不撅。為人子者,出必告,反必面。所遊必有常,所習必有業,恆言不稱老。
又:「為人子者,居不主奧,坐不中席,行不中道,立不中門。食饗不為概,祭祀不為屍。聽於無聲,視於無形。不登高,不臨深,不茍訾,不茍笑。孝子不服闇,不登危,懼辱親也。」
宋武帝即大位,春秋已高,每旦朝繼母蕭太後,未嘗失時刻。彼為帝王尚如是,況士民乎!
梁臨川靜惠王宏,兄懿為齊中書令,為東昏侯所殺,諸弟皆被收。
僧慧思藏宏,得免。宏避難潛伏,與太妃異處,每遣使恭問起居。或謂:「逃難須密,不宜往來。」宏銜淚答曰:「乃可無我,此事不容暫廢。」彼在危難尚如是,況平時乎!
為子者不敢自高貴,故在《禮》:「三賜不及車馬。」不敢以富貴加於父兄。
國初,平章事王溥,父祚有賓客,溥常朝服侍立。客坐不安席。祚曰:「豚犬,不足為之起。」此可謂居則致其敬矣。
《禮》:「子事父母,雞初鳴而起,左右佩服以適父母之所。及所,下氣怡聲,問衣燠寒,疾痛苛癢,而敬抑搔之。出入則或先或後,而敬扶持之。進盥,少者奉槃,長者奉水,請沃盥,卒,授巾。問所欲而敬進之,柔色以溫之。。」父母之命勿逆勿怠。若飲之食之,雖不嗜,必嘗而待;加之衣服,雖不欲,必服而待。
又,「子婦無私貨,無私畜,無私器。不敢私假,不敢私與。」
又,為人子之禮,冬溫而夏凊,昏定而晨省,在醜夷不爭。
孟子曰:「曾子養曾皙,必有酒肉;將徹,必請所與。問有餘,必曰:『有。』曾皙死,曾元養曾子,必有酒肉。將徹,不請所與,問有餘,曰:『亡矣。』將以復進也。此所謂養口體者也。若曾子,則可謂養誌也。事親若曾子者,可也。」
老萊子孝奉二親,行年七十,作嬰兒戲,身服五采斑斕之衣。嘗取水上堂,詐跌僕臥地,為小兒啼,弄雛於親側,欲親之喜。
漢諫議大夫江革,少失父,獨與母居。遭天下亂,盜賊並起,革負母逃難,備經險阻,常採拾以為養,遂得俱全於難。革轉客下邳,貧窮裸跣行,傭以供母,便身之物,莫不畢給。建武末年,與母歸鄉裏,每至歲時,縣當案比,革以老母不欲搖動,自在轅中挽車,不用牛馬。由是鄉裏稱之曰「江巨孝」。
晉西河人王延,事親色養,夏則扇枕席,冬則以身溫被,隆冬盛寒,體無全衣,而親極滋味。
宋會稽何子平,為揚州從事吏,月俸得白米,輒貨市粟麥。人曰:「所利無幾,何足為煩?」子平曰:「尊老在東,不辦得米,何心獨饗白粲!」每有贈鮮餚者,若不可寄至家,則不肯受。後為海虞令,縣祿唯供養母一身,不以及妻子。人疑其儉薄。子平曰:「希祿本在養親,不在為己。」問者慚而退。
同郡郭原平養親,必以己力,傭賃以給供養。性甚巧,每為人傭作,止取散夫價。主人沒食,原平自以家貧,父母不辦有餚飯,唯餐鹽飯而已。若家或無食,則虛中竟日,義不獨飽,須日暮作畢,受直歸家,於裏糴買,然後舉爨。
唐曹成王臯為衡州刺史,遭誣在治,念太妃老,將驚而戚,出則囚服就辟,入則擁笏垂魚,坦坦施施,貶潮州刺史,以遷入賀。既而事得直,復還衡州,然後跪謝告實。此可謂養則致其樂矣。
《禮》:父母有疾,冠者不櫛,行不翔,言不惰,琴瑟不禦。食肉不至變味,飲酒不至變貌,笑不至矧,怒不詈,疾止復故。
文王之為世子,朝於王季,日三。雞初鳴而衣服,至於寢門外,問內豎之禦者曰:「今日安否?何如?」內豎曰:「安。」文王乃喜。及日中,又至。亦如之。及莫又至,亦如之。其有不安節,則內豎以告文王。文王色憂,行不能正履。王季復膳,然後亦復初。武王帥而行之,不敢有加焉。文王有疾,武王不脫冠帶而養。文王一飯亦一飯,文王再飯亦再飯。旬有二日,乃間。
漢文帝為代王時,薄太後常病。三年,文帝目不交睫,衣不解帶,湯藥非口所嘗弗進。
晉範喬父粲,仕魏,為太宰中郎。齊王芳被廢,粲遂稱疾闔門不出,陽狂不言,寢所乘車,足不履地。子孫常侍左右,候其顏色,以知其旨。如此三十六年,終於所寢之車。喬與二弟並棄學業,絕人事,侍疾家庭。至粲沒,不出裏邑。
南齊庾黔婁為孱陵令,到縣未旬,父易在家遘疾,黔婁忽心驚,舉身流汗。即日棄官歸家,家人悉驚。其忽至時,易病始二日。醫雲:「欲知差劇,但嘗糞甜苦。」易泄利,黔婁輒取嘗之。味轉甜滑,心愈憂苦。至夕,每稽顙北辰,求以身代。俄聞空中有聲,曰:「徵君壽命盡,不可延,汝誠禱既至,改得至月末。」晦,而易亡。
後魏孝文帝幼有至性,年四歲時,獻文患癰,帝親自吮膿。
北齊孝昭帝,性至孝。太後不豫,出居南宮。帝行不正履,容色貶悴,衣不解帶,殆將旬。殿去南宮五百餘步,雞鳴而出,辰時方還;來去徒行,不乘輿輦。太後所苦小增,便即寢伏閣外,食飲藥物,盡皆躬親。太後惟常心痛,不自堪忍。帝立侍帷前,以爪掐手心,血流出袖。
此可謂病則致其憂矣。
《經》曰:孝子之喪親也,哭不哀,禮無容,言不文,服美不安,聞樂不樂,食旨不甘,此哀戚之情也。三日而食,教民無以死傷生,毀不滅性,此聖人之政也。喪不過三年,示民有終也。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,陳其簠簋而哀戚之。擗踴哭泣,哀以送之,蔔其宅兆而安厝之,為之宗廟,以鬼享之。春秋祭祀,以時思之。生事愛敬,死事哀戚,生民之本盡矣,死生之義備矣,孝子之事親終矣。君子之於親喪固所以自盡也,不可不勉。喪禮備在方冊,不可悉載。
孔子曰:「少連、大連善居喪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憂,東夷之子也。」高子臯執親之喪也,泣血三年,未嘗見齒,君子以為難。
顏丁善居喪,始死,皇皇焉,如有求而弗得;及殯,望望焉,如有從而弗及;既葬,慨焉,如不及其反而息。
唐太常少卿蘇頲遭父喪,睿宗起復為工部侍郎,頲固辭。上使李日知諭旨,日知終坐不言而還,奏曰:「臣見其哀毀,不忍發言,恐其殞絕。」上乃聽其終制。
左庶子李涵為河北宣慰使,會丁母憂,起復本官而行。每州縣郵驛公事之外,未嘗啟口。蔬飯飲水,席地而息。使還,請罷官,終喪制。
代宗以其毀瘠,許之。自餘能盡哀竭力以喪其親,孝感當時,名光後來者,世不乏人。此可謂喪則致其哀矣。
古之祭禮詳矣,不可遍舉。孔子曰:「祭如在。」君子事死如事生,事亡如事存。齋三日,乃見其所為齋者。祭之日,樂與哀半,饗之必樂,已至必哀。外盡物,內盡誌;入室,僾然必有見乎其位;周還出戶,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;也戶而聽,愾然必有聞乎其嘆息之聲。是故先王之孝也,色不忘乎目,聲不絕乎耳,心誌嗜欲不忘乎心。致愛則存,致愨則著,著存不忘乎心,夫安得不敬乎!齊齊乎其敬也,愉愉乎其忠也,勿勿乎其欲其饗之也。《詩》曰:「神之格思,不可度思,矧可思。」
此其大略也。
孟蜀太子賓客李鄲,年七十餘,享祖考,猶親滌器。人或代之,不從,以為無以達追慕之意。此可謂祭則致其嚴矣。
《經》曰: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,孝之始也。
曾子有疾,召門弟子曰:「啟予足,啟予手。《詩》雲:『戰戰兢兢,如臨深淵,如履薄冰。』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。」
樂正子春下堂而傷足,數月不出,猶有憂色。門弟子曰:「夫子之足瘳矣,數月不出,猶有憂色,何也?」樂正子春曰:「善,如爾之問也!善,如爾之問也!吾聞諸曾子,曾子聞諸夫子曰:『天之所生,地之所養,惟人為大。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歸之,可謂孝矣;不虧其體,不辱其身,可謂全矣。故君子頃步而弗敢忘孝也,今予忘孝之道,予是以有憂色也。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,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。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,是故道而不徑,舟而不遊,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;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,是故惡言不出於口,忿言不反於身。不辱其身,不羞其親,可謂孝矣。」
或曰:親有危難則如之何?亦憂身而不救乎?曰:非謂其然也。孝子奉父母之遺體,平居一毫不敢傷也;及其徇仁蹈義,雖赴湯火無所辭,況救親於危難乎!古以死徇其親者多矣。
晉末烏程人潘綜遭孫恩亂,攻破村邑。綜與父驃共走避賊,驃年老行遲,賊轉逼。驃語綜:「我不能去,汝走可脫,幸勿俱死。」驃睏乏坐地,綜迎賊叩頭曰:「父年老,乞賜生命。」賊至,驃亦請賊曰:「兒少自能走,今為老子不去。孝子不惜死,可活此兒。」賊因斫驃,綜乃抱父於腹下。賊斫綜頭面,凡四創,綜當時悶絕。有一賊從傍來會曰:「卿舉大事,此兒以死救父,雲何可殺?殺孝子不祥。」賊乃止,父子並得免。
齊射聲校尉庾道湣所生母漂流交州,道湣尚在繈褓。及長,知之,求為廣州綏寧府佐。至府,而去交州尚遠,乃自負擔,冒嶮自達。及至州,尋求母,經年不獲,日夜悲泣。嘗入村,日暮雨驟,乃寄止一家。
有嫗負薪自外還,道湣心動,因訪之,乃其母也。於是俯伏號泣。遠近赴之,莫不揮淚。
梁湘州主簿吉翂,父天監初為原鄉令,為吏所誣,逮詣廷尉。翂年十五,號泣衢路,祈請公卿。行人見者,皆為隕涕。其父理雖清白,而恥為吏訊,乃虛自引咎,罪當大辟。翂乃撾登聞鼓,乞代父命。武帝嘉異之,尚以其童稚,疑受教於人,敕廷尉蔡法度嚴加脅誘,取其款實。
法度乃還寺,盛陳徽纆,厲色問曰:「爾求代父死,敕已相許,便應伏法。然刀鋸至劇,審能死不。且爾童孺,誌不及此,必人所教,姓名是誰?若有悔異,亦相聽許。」對曰:「囚雖蒙弱,豈不知死可畏憚?顧諸弟幼藐,唯囚為長,不忍見父極刑,自延視息。所以內斷胸臆,上幹萬乘。今欲殉身不測,委骨泉壤。此非細故,奈何受人教耶?」法度知不可屈撓,乃更和顏誘,語之曰:「主上知尊侯無罪行,當釋。亮觀君神儀明秀,足稱佳童。今若轉辭,幸父子同濟。奚以此妙年,苦求湯鑊?」曰:「凡鯤鮞螻蟻,尚惜其生,況在人!斯豈願齏粉。但父掛深劾,必正刑書。故思殞僕,冀延父命。」翂初見囚,獄掾依法備加桎梏。法度矜之,命脫其二械,更令著一小者。翂弗聽,曰:「翂求代父死,死囚豈可減乎?」竟不脫械。法度以聞,帝乃宥其父子。丹陽尹王誌求其在廷尉故事並諸鄉居,欲於歲首,舉充純孝。曰:「異哉王尹!何量翂之薄也。夫父辱子死,斯道固然,若有面目當其此舉,則是因父買名,一何甚辱!」拒之而止。此其章章尤著者也。
卷五 子下
勿陷父母於不義
《書》稱舜「烝烝乂,不格奸」,何謂也?曰:言能以至孝,和頑嚚昏傲,使進進以善自治,不至於大惡也。
曾子耘瓜,誤斬其根。皙怒,建大杖以擊其臂。曾子僕地而不知人。
久之乃蘇,欣然而起,進於曾皙曰:「響也!參得罪於大人,用力教參,得無疾乎?」退而就房,援琴而歌,欲令曾皙聞之,知其體康也。孔子聞之而怒,告門弟子曰:「參來,勿內。」曾參自以為無罪,使人請於孔子。孔子曰:「汝不聞乎,昔舜之事瞽瞍,欲使之,未嘗不在於側;索而殺之,未嘗可得。小捶則待過,大杖則逃走,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,而舜不失烝烝之孝。今參事父,委身以待暴怒,殪而不避,身既死而陷父於不義,其不孝孰大焉?汝非天子之民乎?殺天子之民,其罪奚若?」曾參聞之,曰:「參,罪大矣!」遂造孔子而謝過,此之謂也。
或曰:孔子稱色難。色難者,觀父母之誌趣,不待發言而後順之者也。然則《經》何以貴於諫爭乎?曰:諫者,為救過也。親之命可從而不從,是悖戾也;不可從機時從之,則陷親於大惡。然而不諫是路人,故當不義則不可不爭也。或曰:然則爭之能無咈親之意乎?曰:所謂爭者,順而止之,誌在必於從也。孔子曰:「事父母幾諫。見誌不從,又敬不違,勞而不怨。」《禮》:父母有過,下氣怡色,柔聲以諫。諫若不入,起敬起孝。說則復諫。不說,則與其得罪於鄉黨州閭,寧熟諫。
父母怒,不說而撻之流血,不敢疾怨,起敬起孝。又曰:事親有隱而無犯。又曰:父母有過,諫而不逆。又曰: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,言窮無所之也。或曰:諫則彰親之過,奈何?曰:諫諸內,隱諸外者也,諫諸內則親過不遠,隱諸外故人莫得而聞也。且孝子善則稱親,過則歸己。《凱風》曰:「母氏聖善,我無令人。」其心如是,夫又何過之彰乎?
或曰:子孝矣而父母不愛,如之何?曰:責己而已。昔舜父頑、母嚚、象傲,日以殺舜為事。舜往於田,日號泣於旻天。於父母負罪引慝,只載見瞽瞍,夔夔齋栗,瞽瞍亦允。若誠之至也,如瞽瞍者猶信而順之,況不至是者乎?
曾子曰:「父母愛之,喜而不忘;父母惡之,懼而弗怨。」
漢侍中薛包,好學篤行。喪母,以至孝聞。及父娶後妻而憎包,分出之。包日夜號泣,不能去。至被毆杖,不得已,廬於舍外,旦入而灑埽。父怒,又逐之。乃廬於裏門,晨昏不廢。積歲餘,父母慚而還之。
晉太保王祥至孝,早喪親,繼母朱氏不慈,數譖之,由是失愛於父,每使掃除牛下,祥愈恭敬。父母有疾,衣不解帶,湯藥必親嘗。有丹柰結實,母命守之,每風雨,祥輒抱樹而泣。其篤孝純至如此。母終,居喪毀悴,杖而後起。
西河人王延,九歲喪母,泣血三年,幾至滅性。每至忌月,則悲泣三旬。繼母蔔氏,遇之無道,恆以蒲穰及敗麻頭與延貯衣。其姑聞而問之,延知而不言,事母彌謹。卜氏嘗盛冬思生魚,敕延求而不獲,杖之流血。延尋汾淩而哭,忽有一魚長五尺,踴出冰上,延取以進母。蔔氏心悟,撫延如己生。
齊始安王諮議劉渢父紹仕宋,位中書郎。渢母早亡,紹被敕納路太後兄女為繼室。渢年數歲,路氏不以為子,奴婢輩捶打之無期度。渢母亡日,輒悲啼不食,彌為婢輩所苦。路氏生溓,渢憐愛之,不忍舍,常在床帳側。輒被驅捶,終不肯去。路氏病,經年,渢晝夜不離左右。每有增加,輒流涕不食。路氏病瘥,感其意,慈愛遂隆。路氏富盛,一旦為渢立齋宇,筵席不減侯王。
唐宣歙觀察使崔衍父倫為左丞,繼母李氏不慈於衍。衍時為富平尉,倫使於吐蕃,久方歸。李氏衣敝衣以見倫,倫問其故,李氏稱倫使於蕃中,衍不給衣食。倫大怒,召衍責詬,命僕隸拉於地,袒其背,將鞭之。衍泣涕終不自陳。倫弟殷聞之,趨往以身蔽衍,杖不得下,因大言曰:「衍每月俸錢皆送嫂處,殷所具知,何忍乃言衍不給衣食?」倫怒乃解。由是倫遂不聽李氏之譖。及倫卒,衍事李氏益謹。李氏所生次子,每多取母錢,使其主以書契征負於衍,衍歲為償之。故衍官至江州刺史而妻子衣食無所餘。子誠孝而父母不愛,則孝益彰矣,何患乎?
或曰:妻子失親之意則如之何?曰:《禮》:「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說,出。子不宜其妻,父母曰:『是善事我,』子行夫婦之禮焉,沒身不衰。」
漢司隸校尉鮑永,事後母至孝。妻嘗於母前叱狗,永去之。
齊征北司徒記室劉,母孔氏,甚嚴明。年四十餘未有婚對,建元中,高帝與司徒褚彥回為娶王氏女。王氏穿壁掛履,土落孔氏床上,孔氏不悅,即出其妻。
唐鳳閣舍人李迥秀,母氏庶賤,其妻崔氏嘗叱媵婢,母聞之不悅,迥秀即時出妻。或止之曰:「賢室雖不避嫌疑,然過非出狀,何遽如此?」迥秀曰:「娶妻本以養親,今違忤顏色,何敢留也!」竟不從。
後漢郭巨家貧,養老母,妻生一子三歲,母常減食與之。巨謂妻曰:「貧乏不能供給,共汝埋子。子可再有,母不可再得。」妻不敢違,巨遂掘坑二尺餘,得黃金一釜。或曰:「郭巨非中道。」曰:然以此教民,民猶厚於慈而薄於孝。
或曰:五母在禮,律皆同服。凡人事嫡、繼、慈、養之情,烏能比於所生。或者疑於偽與。曰:是何言之悖也?在《禮》:為人後者,斬衰三年。傳曰:何以三年也?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。何如而可為之後?
同宗則可為之後。如何而可以為人後?支子可也。為所後者之祖、父母、妻、妻之父母、昆弟、昆弟之子若子。繼母如母。傳曰:繼母何以如母?繼母之配父與因母同。故孝子不敢殊也。慈母如母。傳曰:慈母者,何也?妾之無子者、妾子之無母者,父命妾曰:「以為子。」命子曰:「女以為母。」若是,則生養之,終其身如母,死則喪之三年如母,貴父之命也。況嫡母,子之君也,其尊至矣。梁中軍田曹行參軍庾沙彌嫡母劉氏寢疾。沙彌晨昏侍側,衣不解帶。或應針炙,輒以身先試。及母亡,水漿不入口累日。初進大麥薄飲,經十旬,方為薄粥,終喪不食鹽醬。
冬日不衣綿纊,夏日不解衰絰,不出廬戶,晝夜號慟,鄰人不忍聞。所坐薦淚沾為爛。墓在新林,忽有旅松百許株枝葉鬱茂,有異常松。劉好啖甘蔗,沙彌遂不復食之。漢丞相翟方進,既富貴,後母猶在,進供養甚篤。太尉胡廣年八十,繼母在堂,朝夕贍省,旁無幾杖,言不稱老。
漢顯宗命馬皇後母養肅宗,肅宗孝性純篤,母子慈愛,始終無纖介之間。帝既專以馬氏為外家,故所生賈貴人不登極位。賈氏親宗,無受寵榮者。及太後崩,乃策書加貴人玉赤綬而已。古人有丁蘭者,母早亡,不及養,乃刻木而事之。彼賢者,孝愛之心發於天性,失其親而無所施,至於刻木,猶可事也,況嫡繼慈養之存乎?聖人順賢者之心而為之禮,豈有聖人而教人為偽者乎?
葬者,人子之大事。死者以窀穸為安宅,兆而未葬,猶行而未有歸也。是以孝子雖愛親,留之不敢久也。古者天子七月,諸侯五月,大夫三月,士逾月。誠由禮物有厚薄,奔赴有遠近,不如是不能集也。國家諸今,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,蓋以待同位外姻之會葬者適時之宜,更為中制也,《禮》:未葬不變服,啜粥,居倚廬,寢苫枕塊,既虞而後有所變,蓋孝子之心,以為親未獲所安,已不敢即安也。
漢蜀郡太守廉範,王莽大司徒丹之孫也。父遭喪亂,客死於蜀漢,範遂流寓西州。西州平,歸鄉裏。年五十,辭母西迎父喪。蜀都太守張穆,丹之故吏,重資送範。範無所受,與客步負喪歸葭萌。載船觸石破沒,範抱持棺柩,遂俱沉溺。眾傷其義,鉤求得之,療救僅免於死,卒得歸葬。
宋會稽賈恩,母亡未葬,為鄰火所逼,恩及妻栢氏號泣奔救。鄰近赴助,棺櫬得免,恩及栢氏俱燒死。有司奏,改其裏為「孝義裏」,蠲租布三世,追贈恩顯親左尉。
會稽郭原平,父亡,為塋壙兇功不欲假人,己雖巧而不解作墓,乃訪邑中有塋墓者,助之運力,經時展勤,久乃閑練。又自賣丁夫以供眾費。窀穸之事,儉而當禮,性無術學,因心自然。葬畢,詣所買主,執役無懈,與諸奴分務,讓逸取勞,主人不忍使,每遣之。原平服勤,未嘗暫替。傭賃養母,有餘聚以自贖。
海虞令何子平,母喪去官,哀毀逾禮,每至哭踴,頓絕方蘇。屬大明末,東土饑荒,繼以師旅,八年不得營葬。晝夜號哭,常如袒括之日,冬不衣絮,暑不就清涼,一日以數合米為粥,不進鹽菜。所居屋敗,不蔽風日,兄子伯與欲為葺理,子平不肯,曰:「我情事未伸,天地一罪人耳,屋何宜覆?」蔡興宗為會稽太守,甚加矜賞,為營塚壙。
新野庾震喪父母,居貧無以葬,賃書以營事,至手掌穿,然後成葬事。賢者於葬,何如其汲汲也。今世俗信術者妄言,以為葬不擇地及歲月日時,則子孫不利,禍殃總至,乃至終喪除服,或十年,或二十年,或終身,或累世,猶不葬,至為水火所漂焚,他人所投棄,失亡屍柩,不知所之者,豈不哀哉!人所貴有子孫者,為死而形體有所付也。而既不葬,則與無子孫而死道路者奚以異乎?《詩》雲:「行有死人,尚或之。」況為人子孫,乃忍棄其親而不葬哉!
唐太常博士呂才敘《葬書》曰:《孝經》雲,「蔔其宅兆而安厝之」。
蓋以窀穸既終,永安體魄,而朝市遷變,泉石交侵,不可前知,故謀之龜筮。近代或選年月,或相墓田,以為一事失所,禍及死生。按《禮》,天子、諸侯、大夫葬,皆有月數,則是古人不擇年月也。《春秋》:九月丁巳葬寧公,雨,不克葬;戊午日中,乃克葬。是不擇日也。鄭簡公司墓之室,當道,毀之則朝而窆,不毀則日中而窆,子產不毀。是不擇時也。古之葬者,皆於國都之北,域有常處,是不擇地也。今葬者,以為子孫富貴貧賤夭壽,皆因蔔所致。夫子文為令尹而三已,柳下惠為士師而三黜,討其邱壟,未嘗改移。而野俗無識,妖巫妄言,遂於躄踴之際,擇葬地而希官爵;荼毒之秋,選葬時而規財利。斯言至矣。夫死生有命,富貴在天,固非葬所能移。就使能移,孝子何忍委其親不葬而求利己哉?世又有用羌胡法,自焚其柩收燼骨而葬之者,人習為常,恬莫之怪。嗚呼!訛俗悖戾,乃至此乎?或曰:旅宦遠方,貧不能致其柩,不焚之何以致其就葬?曰:如廉範輩,豈其家富也?延陵季子有言:「骨肉歸復於土,命也,魂氣則無不之也。」舜為天子,巡狩至蒼梧而殂,葬於其野。彼天子猶然,況士民乎!必也無力不能歸其柩,即所亡之地而葬之,不猶愈於毀焚乎?或曰:生事之以禮,死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,具此數者,可以為大孝乎?曰:未也。天子以德教加於百姓,刑於四海為孝;諸侯以保社稷為孝;卿大夫以守其宗廟為孝;士以保其祿位為孝。皆謂能成其先人之誌,不墜其業者也。
晉庾袞父戒袞以酒,袞嘗醉,自責曰:「余廢先人之戒,其何以訓人?」乃於父墓前自杖三十。可謂能不忘訓辭矣。
《詩》雲:「題彼脊令,載飛載鳴,我日斯邁,而月斯征。夙興夜寐,無忝爾所生。」
《經》曰:立身行道,揚名於後世,以顯父母,孝之終也。又曰:事親者,居上不驕,為下不亂,在醜不爭。居上而驕則亡,為下而亂則刑,在醜而爭則兵。三者不除,雖日用三牲之養,猶為不孝也。
《內則》曰:「父母雖沒,將為善,思貽父母令名,必果;將為不善,思貽父母羞辱,必不果。」
公明儀問於曾子曰:「夫子可以為孝乎?」曾子曰:「是何言歟!
是何言歟!君子之所謂孝者,先意承誌,諭父母於道。參直養者也,安能為孝乎。」
曾子曰:「身也者,父母之遺體也。行父母之遺體,敢不敬乎?居處不莊非孝也,事君不忠非孝也,蒞官不敬非孝也,朋友不信非孝也,戰陳無勇非孝也。五者不備,災及其親,敢不敬乎?亨熟膻薌,嘗而薦之,非孝也。君子之所謂孝也,國人稱願,然曰:幸哉,有子如此!所謂孝也已。」為人子能如是,可謂之孝有終矣。
卷六 女 伯叔父
女子也應學詩書
《禮》:女子十年不出,姆教婉娩聽從,執麻枲,治絲繭,織紝組紃,學女事以共衣服。觀於祭祀,納酒漿籩豆菹醢,禮相助奠。十有五年而笄,二十而嫁。古者婦人先嫁三月,祖廟未毀,教於公宮;祖廟既毀,教於宗室。教以婦德、婦言、婦容、婦功,教成祭之牲用魚,芼之以藻,所以成婦順也。
曹大家《女戒》曰:今之君子徒知訓其男,檢其書傳,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,禮義之不可不存。但教男而不教女,不亦蔽於彼此之教乎?《禮》:八歲始教之書,十五而誌於學矣!獨不可依此以為教哉。夫雲婦德,不必才明絕異也;婦言,不必辯口利辭也;婦容,不必顏色美麗也;婦功,不必工巧過人也。清閑、貞靜、守節、整齊,行已有恥,動靜有法,是謂婦德。擇辭而說,不道惡語,時然後言,不厭於人,是謂婦言。盥浣塵穢,服飾鮮潔,沐浴以時,身不垢辱,是謂婦容。專心紡績,不好戲笑,潔齋酒食,以奉賓客,是謂婦功。此四者,女之大德,而不可乏者也。然為之甚易,唯在存心耳。凡人,不學則不知禮義。不知禮義,則善惡是非之所在皆莫之識也。於是乎有身為暴亂而不自知其非也,禍辱將及而不知其危也。然則為人,皆不可以不學,豈男女之有異哉?是故女子在家,不可以不讀《孝經》、《論語》及《詩》、《禮》,略通大義。其女功,則不過桑麻織績、製衣裳、為酒食而已。至於刺繡華巧,管弦歌詩,皆非女子所宜習也。古之賢女無不好學,左圖右史,以自儆戒。
漢和熹鄧皇後,六歲能史書,十二通《詩》、《論語》。諸兄每讀經傳,輒下意難問,誌在典籍,不問居家之事。母常非之,曰:「汝不習女工,以供衣服,乃更務學,寧當舉博士耶?」後重違母言,晝修婦業,暮誦經典,家人號曰「諸生」。其餘班婕妤、曹大家之徒,以學顯當時,名垂後來者多矣。
漢珠崖令女名初,年十三。珠崖多珠,繼母連大珠以為系臂。及令死,當還葬。法,珠入於關者,死。繼母棄其系臂珠,其男年九歲,好而取之,置母鏡奩中,皆莫之知。遂與家室奉喪歸,至海關。海關候吏搜索,得珠十枚於鏡奩中。吏曰:「嘻!此值法,無可奈何,誰當坐者?」初在左右,心恐繼母去置奩中,乃曰:「初坐之。」吏曰:「其狀如何?」初對曰:「君子不幸,夫人解系臂去之。初心惜之,取置夫人鏡奩中,夫人不知也。」吏將初劾之。繼母意以為實,然憐之。因謂吏曰:「願且待,幸無劾兒。兒誠不知也。兒珠,妾系臂也。君不幸,妾解去之,心不忍棄,且置鏡奩中。迫奉喪,忽然忘之。妾當坐之。」初固曰:「實初取之。」繼母又曰:「兒但讓耳,實妾取之。」因涕泣不能自禁。女亦曰:「夫人哀初之孤,強名之以活,初身,夫人實不知也。」又因哭泣,泣下交頸。送喪者盡哭哀慟,傍人莫不為酸鼻揮涕。關吏執筆劾,不能就一字。關候垂泣,終日不忍決,乃曰:「母子有義如此,吾寧生之,不忍加文。母子相讓,安知孰是?」遂棄珠而遣之。既去,乃知男獨取之。
宋會稽寒人陳氏,有女無男。祖父母年八九十,老無所知。父篤癃疾,母不安其室。遇歲饑,三女相率於西湖采菱蒓,更日至市貨賣,未嘗虧怠,鄉裏稱為義門,多欲娶為婦。長女自傷煢獨,誓不肯行。祖父母尋相繼卒,三女自營殯葬,為庵舍居墓側。
又諸暨東洿裏屠氏女,父失明,母痼疾,親戚相棄,鄉裏不容。女移父母,遠住紵舍,晝采樵,夜紡績,以供養。父母俱卒,親營殯葬,負土成墳。鄉裏多欲娶之,女以無兄弟,誓守墳墓不嫁。
唐孝女王和子者,徐州人,其父及兄為防狄卒,戍涇州。元和中,吐蕃寇邊,父兄戰死,無子,母先亡。和子年十七,聞父兄歿於邊,披發徒跣縗裳,獨往涇州,行丐,取父兄之喪歸徐營葬,植松柏,剪發壞形,廬於墓所。節度使王智興以狀奏之,詔旌表門閭。此數女者,皆以單煢事其父母,生則能養,死則能葬,亦女子之英秀也。
唐奉天竇氏二女,雖生長草野,幼有誌操。永泰中,群盜數千人剽掠其村落。二女皆有容色,長者年十九,幼者年十六,匿巖穴間。盜曳出之,騎逼以前。臨壑穀,深數百尺,其姊先曰:「吾寧就死,義不受辱!」即投崖下而死。盜方驚駭,其妹從之自投,折足敗面,血流被體。盜乃舍之而去。京兆尹第五琦嘉其貞烈,奏之,詔旌表門閭,永蠲其家丁役。二女遇亂,守節不渝,視死如歸,又難能也。
漢文帝時,有人上書,齊太倉令淳於意有罪,當刑,詔獄逮系長安。
意有五女,隨而泣。意怒,罵曰:「生女不生男,緩急無可使者。」於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,乃隨父西,上書曰:「妾父為吏,齊中稱其廉平,今坐法當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,而刑者不可復屬,雖欲改過自新,其道莫由,終不可得。妾願入身為官婢,以贖父刑罪,便得改行自新也。」書聞,上悲其意。此歲中亦除肉刑法。緹縈一言而善,天下蒙其澤,後世賴其福,所及遠哉。
後魏孝女王舜者,趙鄒人也。父子春與從兄長忻不協。齊亡之際,長忻與其妻同謀,殺子春。舜時年七歲。又二妹,粲年五歲,璠年二歲,並孤苦,寄食親戚。舜撫育二妹,恩義甚篤。而舜陰有復仇之心,長忻殊不備。姊妹俱長,親戚欲嫁,輒拒不從。乃密謂二妹曰:「我無兄弟,致使父仇不復,吾輩雖女子,何用生為?我欲共汝報復,何如?」二妹皆垂涕曰:「唯姊所命。」夜中,姊妹各持刀逾墻入,手殺長忻夫婦,以告父墓。因詣縣請罪,姊妹爭為謀首,州縣不能決。文帝聞而嘉嘆,原罪。《禮》:「父母之仇,不與共戴天。」舜以幼女,蘊誌發憤,卒袖白刃以揕仇人之胸,豈可以壯男子反不如哉!
《書》曰:「辟不辟,忝厥祖。」《詩》雲:「無忘爾祖,聿修厥德。」然則為人而怠於德,是忘其祖也,豈不重哉!
晉李密,犍為人,父早亡,母何氏改醮。
密時年數歲,感戀彌至,烝烝之性,遂以成疾。祖母劉氏躬自撫養。
密奉事以孝謹聞,劉氏有疾則泣,側息,未嘗解衣。飲膳湯藥,必先嘗後進。仕蜀為郎,蜀平,泰始詔征為太子洗馬。密以祖母年高,無人奉養,遂不應命。上疏曰:「臣無祖母,無以至今日。祖母無臣,無以終餘年。母孫二人更相為命,是以私情區區,不敢棄遠。臣密今年四十有四,祖母劉氏今年九十有六,是臣盡節於陛下之日長,而報養劉氏之日短也。烏鳥私情,乞願終養。」武帝矜而許之。
齊彭城郡丞劉,有至性,祖母病疽經年,手持膏藥,潰指為爛。
後魏張元,芮城人,世以純至為鄉裏所推。元年六歲,其祖以其夏中熱甚,欲將元就井浴,元固不肯。祖謂其貪戲,乃以杖擊其頭曰:「汝何為不肯浴?」元對曰:「衣以蓋形,為覆其褻。元不能褻露其體於白日之下。」祖異而舍之。年十六,其祖喪明三年,元恆憂泣,晝夜讀佛經禮拜,以祈福佑。每言「天人師乎?元為孫不孝,使祖喪明,今願祖目見明,元求代暗。」夜夢見一老翁,以金鎞療其祖目,元於夢中喜躍,遂即驚覺,乃遍告家人。三日,祖目果明。其後,祖臥疾再周,元恆隨祖所食多少,衣冠不解,旦夕扶侍。及祖沒,號踴,絕而復蘇。復喪其父,水漿不入口三日。鄉裏鹹嘆異之。縣博士楊輒等二百餘人上其狀,有詔表其門閭。此皆為孫能養者也。
唐僕射李公,有居第在長安修行裏,其密鄰即故日南楊相也。丞相早歲與之有舊,及登庸,權傾天下。相君選妓數輩,以宰府不可外館,棟宇無便事者,獨書閣東鄰乃李公冗舍也,意欲吞之。垂涎少俟,且遲遲於發言。忽一日,謹致一函,以為必遂。及復劄,大失所望。又逾月,召李公之吏得言者,欲以厚價購之。或曰:水竹別墅交質。李公復不許。又逾月,乃授公之子弟官,冀其稍動初意,竟亡回命。有王處士者,知書善棋,加之敏辯,李公寅夕與之同處,丞相密召,以誠告之,托其諷諭。王生忭奉其旨,勇於展效。然以李公褊直,伺良便者久之。一日,公遘病,生獨侍前,公謂曰:「筋衰骨虛,風氣因得乘間而入,所謂空穴來風,枳枸來巢也。」生對曰:「然,向聆西院,梟集樹杪,某心憂之,果致微恙。空院之來妖禽,猶枳枸來巢矣。且知賫器換緡,未如鬻之,以贍醫藥。」李公卞急,揣知其意,怒發上植,厲聲曰:「男子寒死,餒死,鵩窺而死,亦其命也。先人之敝廬,不忍為權貴優笑之地。」揮手而別。自是,王生及門,不復接矣。
平廬節度使楊損,初為殿中侍禦史,家新昌裏,與路巖第接。巖方為相,欲易其廄以廣第。損宗族仕者十餘人議曰:「家世盛衰,系權者喜怒,不可拒也。」損曰:「今尺寸土,皆先人舊物,非吾等所有,安可奉權臣邪!窮達,命也。」卒不與。巖不悅,使損按獄黔中。年餘還。彼室宅,尚以家世舊物,不忍棄失,況諸侯之於社稷,大夫之於宗廟乎?為人孫者,可不念哉!
《禮》:「服,兄弟之子,猶子也。」蓋聖人緣情制禮,非引而進之也。
漢弟五倫性至公。或問倫曰:「公有私乎?」對曰:「吾兄子嘗病,一夜十往,退而安寢。吾子有病,雖不省視,而竟夕不眠。若是者,豈可謂無私乎?」伯魚賢者,豈肯厚其兄子不如其子哉?直以數往視之,故心安;終夕不視,故心不安耳。而伯魚更以此語人,益所以見其公也。
宗正劉平,更始時天下亂,平弟仲為賊所殺。其後賊復忽然而至,平扶侍其母奔走逃難。仲遺腹女始一歲,平抱仲女而棄其子。母欲還取,平不聽,曰:「力不能兩活,仲不可以絕類。」遂去而不顧。
侍中淳於恭兄崇卒,恭養孤幼,教誨學問,有不如法,輒反用杖自箠以感悟之。兒漸而改過。
侍中薛包,弟子求分財異居,包不能止,乃中分其財。奴婢引其老者,曰:「與我共事久,若不能使也。」田廬取其荒頓者,曰:「吾少時所理,意所戀也。」器物取其朽敗者,曰:「我素所服食,身口所安也。」弟子數破其產,輒復賑給。
晉右僕射鄧攸,永嘉末,石勒過泗水,攸以牛馬負妻子而逃。又遇賊,掠其牛馬。步走,擔其兒及其弟子綏。度不能兩個都救活,乃謂其妻曰:「吾弟早亡,唯有一息,理不可絕,止應自棄我兒耳。幸而得存,我後當有子。」妻泣而從之。乃棄其子而去,卒以無嗣。時人義而哀之,為之語曰:「天道無知,使鄧伯道無兒。」弟子綏服攸喪三年。
太尉郤鑒,少值永嘉亂,在鄉裏,甚窮餒。鄉人以鑒名德,傳共飯之。時兄子邁、外甥周翼並小,常攜之就食。鄉人曰:「各自饑困,以君賢,欲共相濟耳!恐不能兼有所存。」鑒於是獨往,食訖,以飯著兩頰邊還,吐與二兒。後並得存,同過江。邁位至護軍,翼為剡縣令。鑒之薨也,翼追撫育之恩,解職而歸,席苫心喪三年。世有殺其孤規財利者,獨何心哉!
宋義興人許昭先,叔父肇之坐事繫獄,七年不判。子侄二十許人,昭先家最貧薄,專獨申訴,無日在家。餉饋肇之,莫非珍新。資產既盡,賣宅以充之。肇之諸子倦怠,惟昭先無有懈息,如是七載。尚書沈演之嘉其操行,肇之事由此得釋。
唐柳泌敘其父天平節度使仲郢行事雲,事季父太保如事元公,非甚疾,見太保未嘗不束帶。任大京兆鹽鐵使,通衢遇太保,必下馬端笏,候太保馬過方登車。每暮束帶迎太保馬首,候起居。太保屢以為言,終不以官達稍改。太保常言於公卿同雲:「元公之子,事某如事嚴父。」
古之賢者,事諸父如父,禮也。
卷七 兄 姑姊妹
兄弟如同手足
凡為人兄不友其弟者,必曰:弟不恭於我。自古為弟而不恭者孰若象?萬章問於孟子,曰:「父母使舜完廩,捐階,瞽瞍焚廩;使浚井,出,從而掩之。象曰:『謨蓋都君鹹我績。牛羊父母,倉廩父母。幹戈朕、琴朕、弤朕、二嫂使治朕棲。』象往入舜宮,舜在床琴。象曰:『鬱陶思君爾!』忸怩。舜曰:『惟茲臣庶,汝其於予治。』不識舜不知象之將殺己與?」曰:「奚而不知也?象憂亦憂,象喜亦喜。」曰:「然則舜偽喜者與!」曰:「否!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產。子產使校人畜之池。校人烹之,反命曰:『始舍之,圉圉焉,少則洋洋焉,攸然而逝。』子產曰:『得其所哉!得其所哉!』故君子可欺以其方,難罔以非其道。彼以愛兄之道來,故誠信而喜之,奚偽焉!」萬章問曰:「象日以殺舜為事,立為天子,則放之,何也?」孟子曰:「封之也。或曰放焉」。
萬章曰:「舜流共工於幽州,放歡兜於崇山,殺三苗於三危,殛鯀於羽山,四罪而天下鹹服,誅不仁也。象至不仁,封之有庳。有庳之人奚罪焉?仁人固如是乎?在他人則誅之,在弟則封之。」曰:「仁人之於弟也,不藏怒焉,不宿怨焉,親愛之而已矣。親之欲其貴也,愛之欲其富也。封之有庳,富貴之也。身為天子,弟為匹夫,可謂親愛之乎?」「敢問,或曰放者何謂也?」曰:「象不得有為於其國,天子使吏治其國,而納其貢賦焉,故謂之放,豈得暴彼民哉!雖然,欲常常而見之,故源源而來。不及貢,以政接於有庳。」
禦史大夫卜式,本以田畜為事,有少弟。弟壯,式脫身出,獨取畜羊百餘,田宅財物盡與弟。式入山牧,十餘年,羊致千餘頭,買田宅。
而弟盡破其產,式輒復分與弟者數矣。
弟兄弟不可相殘
弟弟對兄長,主要是能敬重他、愛他。齊射聲校尉劉璡,他哥哥劉夜裏在隔壁喊,他先不答應,下床穿上衣服,端端正正地站好,然後才答應。哥哥怪他為什麼那麼久沒答應,他說:「剛才我還沒有整裝束帶。」
梁安成康王秀跟武帝是平民兄弟,等到武帝即位後,他們成了君臣關系,秀對武帝小心侍候,常懷敬畏之心,他對武帝的敬畏超過了那些與武帝毫無瓜葛的人。武帝也更因此看重秀。像他們這樣,可以說是兄弟之間能互相敬重了。
東漢議郎鄭均,哥哥當縣吏,經常接受些禮品,鄭均多次勸諫哥哥不要這樣,哥哥不聽,於是他就去當傭人。過了一年多,他掙了些錢回來送給哥哥,並說:「錢沒了可以再掙,但當官如果貪贓枉法,就會受到懲處,一輩子都完了。」哥哥聽了他的話非常感動,於是為官清正廉潔。鄭均為人忠厚老實,哥哥死後,他養活寡嫂和哥哥的孤兒,恩禮備至。
晉鹹寧中疫潁川,庾袞二兄俱亡。次兄毗復危殆。癘氣方熾,父母諸弟皆出次於外,袞獨留不去。諸父兄強之,乃曰:「袞性不畏病。」
遂親自扶持,晝夜不眠。其間復撫柩哀臨不輟。如此十有餘旬,疫勢既歇,家人乃反。毗病得差,袞亦無恙。父老鹹曰:「異哉此子!守人所不能守,行人所不能行,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雕,始知疫癘之不相染也。」
唐英公李勣,貴為僕射,其姊病,必親為燃火煮粥,火焚其須鬢。
姊曰:「僕射妾多矣,何為自苦如是?」曰:「豈為無人耶?顧今姊年老,勣亦老,雖欲久為姊煮粥,復可得乎?」若此,可謂能愛矣!
《顏氏家訓》論兄弟曰:「方其幼也,父母左提右挈,前襟後裾,食則同案,衣則傳服,學則連業,遊則共方,雖有悖亂之人,不能不相愛也。及其壯也,各妻其妻,各子其子,雖有篤厚之人,不能不少衰也。娣姒之比兄弟,則疏薄矣。今使疏薄之人而節量親厚之恩,猶方底而圓蓋,必不合也。唯友悌深至,不為旁人之所移者,可免夫。兄弟之際,異於他人,望深雖易怨,比他親則易弭。譬猶居室,一穴則塞之,一隙則塗之,無頹毀之慮。如雀鼠之不恤,風雨之不防,壁陷楹淪,無可救矣。僕妾之為雀鼠,妻子之為風雨,甚哉!兄弟不睦,則子侄不愛。子侄不愛,則群從疏薄。群從疏薄,則童僕為仇敵矣。如此,則行路皆踖其面而蹈其心,誰救之哉?人或交天下之士,皆有歡愛,而失敬於兄者,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?人或將數萬之師,得其死力,而失恩於弟者,何其能疏而不能親也?娣姒者,多爭之地也。所以然者,以其當公務而就私情,處重責而懷薄義也。若能恕己而行,換子而撫,則此患不生矣。
人之事兄不同於事父,何怨愛弟不如愛子乎?是反照而不明矣。
伯夷、叔齊,孤竹君之二子也。父欲立叔齊。及父卒,叔齊讓伯夷。
伯夷曰:「父命也。」遂逃去。叔齊亦不肯立而逃之。國人立其中子。
吳王壽夢卒,有子四人,長曰諸樊,次曰餘祭,次曰夷昧,次曰季劄。季劄賢,而壽夢欲立之。季劄讓,不可,於是乃立長子諸樊。諸樊卒,有命授弟余祭,欲傳以次,必致國於季劄而止。季劄終逃去,不受。陵陽侯丁綝卒,子鴻當襲封,上書讓國於弟成,不報。既葬,掛衰絰於塚廬而逃去。鴻與九江人鮑駿相友善,及鴻亡封,與駿遇於東海,陽狂不識駿。駿乃止而讓之曰:「春秋之義,不以家事廢王事;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絕父不滅之基,可謂智乎?」鴻感語垂涕,乃還就國。
後魏高涼王孤,平文皇帝之第四子也,多才藝,有誌略。烈帝元年,國有內難,昭成為質於後趙。烈帝臨崩,顧命迎立昭成。及崩,群臣鹹以新有大故,昭成來,未可果,宜立長君。次弟屈,剛猛多變,不如孤之寬和柔順。於是大人梁蓋等殺屈,共推孤為嗣。孤不肯,乃自詣鄴奉迎,請身留為質。石季龍義而從之。昭成即王位,乃分國半部以與之。
然兄弟之際,宜相與盡誠,若徒事形跡,則外雖友愛而內實乖離矣。
唐中書令韋嗣立,黃門侍郎承慶異母弟也。母王氏遇承慶甚嚴,每有杖罰,嗣立必解衣清代,母不聽,輒私自杖。母察知之,漸加恩貸。
兄弟茍能如此,奚異母之足患哉!
夫婦之道,天地之大義,風化之本原也,可不重歟!《易》:「艮下兌上,鹹。彖曰:止而說,男下女,故取女吉也。巽下震上,恆。彖曰:剛上而柔下,雷風相與。」蓋久常之道也。是故禮,婿冕而親迎,禦輪三周。所以下之也。既而婿乘車先行,婦車從之,反尊卑之正也。
《家人》:「初九,閑有家,悔亡。」正家之道,靡不在初,初而驕之,至於狼,浸不可制,非一朝一夕之所致也。昔舜為匹夫,耕漁於田澤之中,妻天子之二女,使之行婦道於翁姑,非身率以禮義,能如是乎?
扶風梁鴻,家貧而介潔。勢家慕其高節,多欲妻之,鴻並絕不許。
同縣孟氏有女,狀肥醜而黑,力舉石臼,擇對不嫁,行年三十。父母問其故,女曰:「欲得賢如梁伯駕者。」鴻聞而聘之。女求作布衣麻履,織作筐緝績之具。及嫁,始以裝飾,入門七日,而鴻不答。妻乃跪床下請曰:「竊聞夫子高義,簡斥數婦,妾亦偃蹇數夫矣。今而見擇,敢不請罪?」鴻曰:「吾欲裘褐之人,可與俱隱深山者爾。今乃衣綺縞,傅粉墨,豈鴻所願哉!」妻曰:「以觀夫子之誌爾。妾自有隱居之服。」
乃更椎髻,著布衣,操作具而前。鴻大喜,曰:「此真梁鴻之妻也!能奉我矣!」字之曰「德曜。」遂與偕隱。是皆能正其初者也。夫婦之際,以敬為美。
晉臼季使,過冀,見冀缺耨,其妻饁之,敬,相待如賓。與之歸,言諸文公曰:「敬,德之聚也,能敬必有德,德以治民,君請用之。」
文公從之,卒為晉名卿。
《易》:「恆。六五,恆其德。貞,婦人吉。夫子兇。象曰:婦人貞吉,從一而終也。夫子制義,從婦兇也。」丈夫生而有四方之誌,威令所施,大者天下,小者一官,而近不行於室家,為一婦人所制,不亦可羞哉!昔晉惠帝為賈後所制,廢武悼楊太後於金墉,絕膳而終。囚湣懷太子於許昌,尋殺之。唐肅宗為張後所制,遷上皇於西內,以憂崩。
建寧王倓以忠孝受誅。彼二君者,貴為天子,制於悍妻,上不能保其親,下不能庇其子,況於臣民!自古及今,以悍妻而乖離六親、敗亂其家者,可勝數哉?然則悍妻之為害大也。故凡娶妻,不可不慎擇也。既娶而防之以禮,不可不在其初也。其或驕縱悍戾,訓厲禁約而終不從,不可以不棄也。夫婦以義合,義絕則離之。今士大夫有出妻者,眾則非之,以為無行,故士大夫難之。按禮有七出,顧所以出之,用何事耳!若妻實犯禮而出之,乃義也。昔孔氏三世出其妻,其餘賢士以義出妻者眾矣,奚虧於行哉?茍室有悍妻而不出,則家道何日而寧乎?
卷八 妻上
女子柔順方才可愛
太史公曰:「夏之興也以塗山,而桀之放也以妹喜;殷之興也以有娀,紂之殺也嬖妲己;周之興也以薑嫄及大任,而幽王之擒也,淫於褒姒。故《易》基乾坤,《詩》始關雎。夫婦之際,人道之大倫也。禮之用,唯婚姻為兢兢。夫樂調而四時和,陰陽之變,萬物之統也,可不慎歟?」為人妻者,其德有六:一曰柔順,二曰清潔,三曰不妒,四曰儉約,五曰恭謹,六曰勤勞。夫天也,妻地也;夫日也,妻月也;夫陽也,妻陰也。天尊而處上,地卑而處下。日無盈虧,月有圓缺。陽唱而生物,陰和而成物。故婦人專以柔順為德,不以強辯為美也。漢曹大家作《女戒》,其首章曰:「古者生女三日,臥之床下,明其卑弱,主下人也。
謙讓恭敬,先人後己,有善莫名,有惡莫辭,忍辱含垢,常若畏懼。」
又曰:「陰陽殊性,男女異行。陽以剛為德,陰以柔為用。男以強為貴,女以柔為美。故鄙諺有雲:『生男如狼,猶恐其;生女如鼠,猶恐其虎。』然則修身莫若敬,避強莫若順。故曰:敬順之道,婦人之大禮也。」又曰:「婦人之得意於夫主,由舅姑之愛己也。舅姑之愛己,由叔妹之譽己也。」由此言之,我臧否譽毀,一由叔妹。叔妹之心,誠不可失也。皆知叔妹之不可失,而不能和之以求親,其蔽也哉!自非聖人,鮮能無過,雖以賢女之行、聰哲之性,其能備乎!是故室人和則謗掩,外內離則惡揚,此必然之勢也。夫叔妹者,體敵而名尊,恩疏而義親,若淑媛謙順之人,則能依義以篤好,崇恩以結援,使徽美顯章,而瑕過隱塞,舅姑矜善,而夫主嘉美,聲譽曜於邑鄰,休光延於父母。若夫蠢愚之人,於叔則託名以自高,於妹則因寵以驕盈。驕盈既施,何和之有?恩義既乖,何譽之臻?是以美隱而過宣,姑忿而夫慍,毀訾布於中外,恥辱集於厥身,進增父母之羞,退益君子之累,斯乃榮辱之本,而顯否之基也,可不慎哉!然則求叔妹之心,固莫尚於謙順矣。謙則德之柄,順則婦之行;兼斯二者,足以和矣!若此,可謂能柔順矣!妻者,齊也。一與之齊,終身不改。故忠臣不事二主,貞女不事二夫。《易》曰:「柔順利貞,君子攸行。」又曰:「用六,利永貞。」晏子曰:「妻柔而正。」
言婦人雖主於柔,而不可失正也。故後妃逾國,必乘安車輜軿;下堂,必從傅母保阿;進退則鳴玉環珮,內飾則結紉綢繆;野處則帷裳壅蔽,所以正心一意,自斂制也。《詩》雲:「自伯之東,首如飛蓬。豈無膏沭,誰適為容。」故婦人,夫不在,不為容飾,禮也。
衛世子共伯早死,其妻姜氏守義。父母欲奪而嫁之,誓而不許,作《柏舟》之詩以見誌。
宋共公夫人伯姬,魯人也。寡居三十五年。至景公時,伯姬之宮夜失火,左右曰:「夫人少避火。」伯姬曰:「婦人之義,保傅不具,夜不下堂。待保傅之來也。」保母至矣,傅母未至也。左右又曰:「夫人少避火。」
伯姬不從,遂逮於火而死。
楚昭夫人貞姜,齊女也。王出遊,留夫人漸臺之上而去。王聞江水大至,使使者迎夫人,忘持其符。使者至,請夫人出。夫人曰:「王與宮人約令,召宮人必持符。今使者不持符,妾不敢從。」使曰:「今水方大至,還而取符,則恐後矣!」夫人不從。於是使者反取符,未還,則水大至,臺崩,夫人流而死。
蔡人妻,宋人之女也。既嫁,而夫有惡疾,其母將再嫁之。女曰:「夫人之不幸也,奈何去之?適人之道,一與之醮,終身不改,不幸遇惡疾,彼無大故,又不遣妾,何以得去?」終不聽。
梁寡婦高行,榮於色而美於行。早寡不嫁,梁貴人多爭欲娶之者,不能得。梁王聞之,使相聘焉。高行曰:「妾夫不幸早死,妾守養其幼孤,貴人多求妾者,幸而得免。今王又重之。妾聞婦人之義,一往而不改,以全貞信之節。今慕貴而忘賤,棄義而從利,無以為人。」乃援鏡持刀以割其鼻,曰:「妾已刑矣,所以不死者,不忍幼弱之重孤也。王之求妾,以其色也,今刑餘之人,殆可釋矣!」於是相以報王。王大其義而高其行,乃復其身,尊其號曰:「高行。」
漢陳孝婦,年十六而嫁,未有子。其夫當行戍,夫且行時,屬孝婦曰:「我生死來可知,幸有老母,無他兄弟備養,吾不還,汝肯養吾母乎?」婦應曰:「諾。」夫果死不還。婦乃養姑不衰,慈愛愈固,紡績織紝以為家業,終無嫁意。居喪三年,父母哀其年少無子而早寡也,將取而嫁之。孝婦曰:「夫行時屬妾以其老母,妾既許諾之,夫養人老母而不能卒,許人以諾而不能信,將何以立於世?」欲自殺。其父母懼而不敢嫁也,遂使養其姑二十八年。姑八十餘,以天年終,盡賣其田宅財物以葬之,終奉祭祀。淮陽太守以聞,孝文皇帝使使者賜黃金四十斤,復之終身無所與,號曰「孝婦」。
吳許升妻呂榮,郡遭寇賊,榮逾垣走。賊持刀追之。賊曰:「從我則生,不從我則死。」榮曰:「義不以身受辱寇虜也。」遂殺之。是日疾風暴雨,雷電晦冥,賊惶恐,叩頭謝罪,乃殯葬之。
沛劉長卿妻,五更桓榮之孫也。生男五歲而長卿率。妻防遠嫌疑,不肯歸寧。兒年十五,晚又夭歿。妻慮不免,乃豫刑其耳以自誓。宗婦相與湣之,共謂曰:「若家殊無他意,假令有之,猶可因姑姊妹以表其誠,何貴義輕身之甚哉!」對曰:「昔我先君五更,學為儒宗,尊為帝師。五更以來,歷代不替。男以忠孝顯,女以貞順稱。《詩》雲:『無忝爾祖,聿修厥德。』是以豫自刑剪,以明我情。」沛相王吉上奏高行,顯其門閭,號曰「行義桓嫠」。縣邑有祀必膰焉。
度遼將軍皇甫規卒時,妻年猶盛而容色美。後董卓為相國,聞其名,聘以軿輜百乘,馬四十匹,奴婢錢帛充路。妻乃輕服詣卓門,跪自陳請,辭甚酸愴。卓使傅奴侍者,悉拔刀圍之,而謂曰:「孤之威教,欲令四海風靡,何有不行於一婦人乎?」妻知不免,乃立罵卓曰:「君羌胡之種,毒害天下猶未足邪!妾之先人,清德奕世。皇甫氏文武上才,為漢忠臣,君親非其趣使走吏乎!敢欲行非禮於爾君夫人耶?」卓乃引車庭中,以其頭懸軛,鞭撲交下。妻謂持杖者曰:「何不重乎?速盡為惠!」遂死車下。後人圖畫,號曰「禮宗」雲。
魏大將軍曹爽從弟文叔妻,譙郡夏侯文寧之女,名令女。文叔早死,服闋,自以年少無子,恐家必嫁己,乃斷發以為信。其後家果欲嫁之。
令女聞,即復以刀截兩耳。居止嘗依爽。及爽被誅,曹氏盡死,令女叔父上書,與曹氏絕婚,強迎令女歸。時文寧為梁相,憐其少執義,又曹氏無遺類,冀其意沮,乃微使人諷之。令女嘆且泣曰:「吾亦悔之,許之是也。」家以為信,防之少懈。令女於是竊入寢室,以刀斷鼻,蒙被而臥。其母呼與語,不應。發被視之,流血滿床蓆。舉家驚惶,奔往視之,莫不酸鼻。或謂之曰:「人生世間,如輕塵棲弱草耳,何至辛苦乃爾!且夫家夷滅已盡,守此欲誰為哉?」令女曰:「聞仁者不以盛衰改節,義者不以存亡易心。曹氏前盛之時,尚欲保終,況今衰亡,何忍棄之?禽獸之行,吾豈為乎?」司馬宣王聞而嘉之,聽使乞子,養為曹氏後。
後魏钜鹿魏溥妻房氏者,慕容垂貴鄉太守常山房湛女也。幼有烈操,年十六,而溥遇疾且卒,顧謂之曰:「死不足恨,但痛母老家貧,赤子蒙眇,抱怨於黃壚耳。」房垂泣而對曰:「幸承先人餘訓,出事君子,義在偕老。有誌不從,蓋其命也。今夫人在堂,弱子繈褓,顧當以身少相衛,永釋長往之恨。」俄而溥卒。及將大斂,房氏操刀割左耳,投之棺中,仍曰:「鬼神有知,相期泉壤。」流血滂然,喪者哀懼。姑劉氏輟哭而謂曰:「新婦何至於此?」對曰:「新婦少年,不幸早寡,實慮父母未量至情,覬持此自誓耳。」聞知者莫不感愴。時子緝生未十旬,鞠育於後房之內,未曾出門。遂終身不聽絲竹,不預坐席。緝年十二,房父母仍存,於是歸寧。父兄尚有異議,緝竊聞之,以啟其母。房命駕,紿雲他行,因而遂歸,其家弗知之也。行數十裏方覺,兄弟來追,房哀嘆而不反。其執意如此。
滎陽張洪祁妻劉氏者,年十七夫亡。遺腹生一子,二歲又沒。其舅姑年老,朝夕養奉,率禮無違。兄矜其少寡,欲奪嫁之。劉自誓不許,以終其身。
陳留董景起妻張氏者,景起早亡,張時年十六,痛夫少喪,哀傷過禮,蔬食長齋。又無兒息,獨守貞操,期以闔棺。鄉曲高之,終見標異。
隋大理卿鄭善果母崔氏,週末,善果父誠討尉遲迥,力戰死於陣。
母年二十而寡,父彥睦欲奪其誌。母抱善果曰「婦人無再適男子之義。
且鄭君雖死,幸有此兒。棄兒為不慈,背夫為無禮,寧當割耳剪發,以明素心。違禮滅慈,非敢聞命。」遂不嫁,教養善果,至於成名。自初寡,便不禦脂粉,常服大練,性又節儉,非祭祀賓客之事,酒肉不妄陳其前。靜室端居,未嘗輒出門閭。內外姻戚有吉兇事,但厚加贈遺,皆不請其家。
韓覬妻於氏,父實,周大左輔。於氏年十四適於覬,雖生長膏腴,家門鼎貴,而動遵禮度,躬自儉約,宗黨敬之。年十八,覬從軍沒,於氏哀毀骨立,慟感動路。每朝夕奠祭,皆手自捧持。及免喪,其父以其幼少無子,欲嫁之,誓不許。遂以夫孽子世隆為嗣,身自撫育,愛同己生,訓導有方,卒能成立。自孀居以後,唯時或歸寧。至於親族之家,絕不往來。有尊親就省謁者,送迎皆不出戶庭。蔬食布衣,不聽聲樂,以此終身。隋文帝聞而嘉嘆,下詔褒美,表其門閭,長安中號為「節婦閭」。
周虢州司戶王凝妻李氏,家青齊之間。凝卒於官,家素貧,一子尚幼。李氏攜其子,負其遺骸以歸。東過開封,止旅舍,主人見其婦人獨攜一子而疑之,不許其宿。李氏顧天已暮,不肯去。主人牽其臂而出之。李氏仰天慟曰:「我為婦人,不能守節,而此手為人執耶!不可以一手並汙吾身。」即引斧自斷其臂。路人見者,環聚而嗟之,或為之泣下。
開封尹聞之,白其事於朝官,為賜藥封瘡,恤李氏而笞其主人。若此,可謂能清潔矣。
卷九 妻下
女人不妒品自高
《禮》,自天子至於命士,媵妾皆有數,惟庶人無之,謂之匹夫匹婦。是故《關雎》美後妃,樂得淑女以配君子,慕窈窕,思賢才,而無傷淫之心。至於《樛木》、《螽斯》、《桃夭》、《芣莒》、《小星》,皆美其無妒忌之行。文母十子,眾妾百斯男,此周之所以興也。詩人美之。然則婦人之美,無如不妒矣。
晉趙衰從晉文公在狄,取狄女叔隗,生盾。文公返國,以女趙姬妻衰,生原同、屏括、樓嬰。趙姬請逆盾與其母。衰辭而不敢。姬曰:「不可。得寵而忘舊,不義;好新而慢故,無恩;與人勤於隘阨,富貴而不顧,無禮。棄此三者,何以使人?必逆叔隗!」及盾來,姬以盾為才,固請於公,以為嫡子,而使其三子下之;以叔隗為內子,而己下之。
楚莊王夫人樊姬曰:「妾幸得備掃除,十有一年矣,未嘗不捐衣食,遣人之鄭衛求美人而進之於王也。妾所進者九人,今賢於妾者二人,與妾同列者七人。妾知妨妾之愛、奪妾之貴也。妾豈不欲擅王之愛、奪王之寵哉?不敢以私蔽公也!」
宋女宗者,鮑蘇之妻也。既入,養姑甚謹。鮑蘇去而仕於衛,三年而娶外妻焉。女宗之養姑愈謹,因往來者請問鮑蘇不輟,賂遺外妻甚厚。女宗之姒謂女宗曰:「可以去矣。」女宗曰:「何故?」姒曰:「夫人既有所好,子何留乎?」女宗曰:「婦人之所寶,豈以專夫室之愛為善哉?若抗夫室之好,茍以自榮,則吾未知其善也。夫《禮》,天子妻妾十二,諸侯九,大夫三,士二。今吾夫固士也,其有二,不亦宜乎!且婦人有七去,七去之道,妒正為首。姒不教吾以居室之禮,而反使吾為見棄之行,將安用此?」遂不聽,事姑愈謹。宋公聞而美之,表其閭,號曰「女宗」。
漢明德馬皇後,伏波將軍援之女也。年十三選入太子宮,接待同列,先人後己,由此見寵。及帝即位,常以皇嗣未廣,每懷憂嘆,薦達左右,若恐不及。後宮有進見者,每加慰納。若數所寵引,輒增隆遇,未幾立為皇後。是知婦人不妒,則益為君子所賢。欲專寵自私,則愈疏矣!由其識慮有遠近故也。
後唐太祖正室劉氏,代北人也。其次妃曹氏,太原人也。太祖封晉王,劉氏封秦國夫人,無子,性賢,不妒忌,常為太祖言:「曹氏相,當生貴子,宜善待之。」而曹氏亦自謙退,因相得甚歡。曹氏封晉國夫人,後生子,是謂莊宗。太祖奇之。及莊宗即位,冊尊曹氏為皇太後,而以嫡母劉氏為皇太妃。太妃往謝太後,太後有慚色。太妃曰:「願吾兒享國無窮,使吾曹獲沒於地,以從先君,幸矣!他復何言?」莊宗滅梁入洛,使人迎太後歸洛,居長壽宮。太妃戀陵廟,獨留晉陽。太妃與太後甚相愛,其送太後往洛,涕泣而別,歸而相思慕,遂成疾。太後聞之,欲馳至晉陽視疾;及其卒也,又欲自往葬之。莊宗泣諫,群臣交章請留,乃止。而太後自太妃卒,悲哀不飲食,逾月亦崩。莊宗以妾母加於嫡母,劉後猶不慍,況以妾事女君如禮者乎!若此,可謂能不妒矣。
《葛覃》美後妃恭儉節用,服浣濯之衣。然則婦人固以儉約為美,不以侈麗為美也。
漢明德馬皇後,常衣大練,裙不加緣。朔望,諸姬主朝請,望見後袍衣疏粗,反以為綺,就視乃笑。後辭曰:「此繒特宜染色,故用之耳。」六宮莫不嘆息。性不喜出入遊觀,未嘗臨禦窗牖,又不好音樂。上時幸苑囿離宮,希嘗從行。彼天子之後猶如是,況臣民之妻乎?
漢鮑宣妻桓氏,歸侍禦服飾,著短布裳,挽鹿車。
梁鴻妻屏綺縞,著布衣、麻履,操緝績之具。
唐岐陽公主適殿中少監杜悰,謀曰:「上所賜奴婢,卒不肯窮屈。」
奏請納之。上嘉嘆,許可。因錫其直,悉自市寒賤可制指者。自是閉門,落然不聞人聲。悰為澧州刺史,主後悰行。郡縣聞主且至,殺牛羊犬馬,數百人供具。主至,從者不過二十人、六七婢,乘驢闒茸,約所至不得肉食。驛吏立門外,舁飯食以返。不數日間,聞於京師,眾嘩,說以為異事。悰在澧州三年,主自始入後三年間,不識刺史廳屏。彼天子之女猶如是,況寒族乎?若此,可謂能節儉矣。
古之賢婦未有不恭其夫者也,曹大家《女戒》曰:「得意一人,是謂永畢;失意一人,是謂永訖。」由斯言之,夫不可不求其心。然所求者,亦非謂佞媚茍親也。固莫若專心正色,禮義貞潔耳。耳無途聽,目無邪視,出無冶容,入無廢飾,無聚群輩,無看視門戶,此則謂專心正色矣。若夫動靜輕脫,視聽陜輸,入則亂發壞形,出則窈窕作態,說所不當道,觀所不當視,此謂不能專心正色矣。是以冀缺之妻饁其夫,相待如賓;梁鴻之妻饋其夫,舉案齊眉。若此,可謂能恭謹矣。
《易》:「家人,六二,無攸遂,在中饋。」《詩·葛覃》美後妃,在父母家,誌在女功,為絺綌,服勞辱之事。《采蘋》、《采蘩》,美夫人能奉祭祀。彼後夫人猶如是,況臣民之妻,可以端居終日,自安逸乎?
魯大夫公父文伯退朝,朝其母。其母方績,文伯曰:「以歜之家而主猶績乎?懼幹季孫之怒也,其以歜為不能事主乎!」母嘆曰「魯其亡乎!使僮子備官而未之聞耶?王後親織玄紞,公侯之夫人加之以紘綖。
卿之內子為大帶,命婦成祭服,列士之妻加之以朝衣,自庶士以下皆衣其夫。社而賦事,烝而獻功,男女效績,愆則有辟,古之制也。今我寡也,爾又在下位,朝夕處事,猶恐忘先人之業,況有怠惰,其何以避辟!吾冀而朝夕修我曰:『必無廢先人。』爾今曰:『胡不自安?』以是承君之官,余懼穆伯之絕嗣也。」
漢明德馬皇後,自為衣袿,手皆裂。皇後猶爾,況他人乎?曹大家《女戒》曰:「晚寢早作,勿憚夙夜,執務私事,不辭劇易。所作必成,手跡整理,是謂勤也。」若此,可謂能勤勞矣。
為人妻者,非徒備此六德而已。又當輔佐君子,成其令名。是以《卷耳》求賢審官,《殷其雷》勸以義,《汝墳》勉之以正,《雞鳴》警戒相成,此皆內助之功也,自塗山至於太姒,其徽風著於經典,無以尚之。周宣王薑後,齊女也。宣王嘗晏起,後脫簪珥,待罪永巷,使其傅母通言於王曰:「妾之淫心見矣,至使君王失禮而晏朝,以見君王樂色而忘德也,敢請婢子之罪。」王曰:「寡人不德,實自生過,非後之罪也。」遂復薑後而勤於政事,早朝晏退,卒成中興之名。故《雞鳴》樂擊鼓以告旦,後夫人必鳴珮而去君所,禮也。
齊桓公好淫樂,衛姬為之不聽。
楚莊王初即位,狩獵畢戈,樊姬諫,不止,乃不食鳥獸之肉。三年,王勤於政事不倦。
晉文公避驪姬之難,適齊。齊桓公妻之,有馬二十乘,公子安之。
從者以為不可,將行,謀於桑下,蠶妾在其上,以告薑氏。薑氏殺之,而謂公子曰:「子有四方之誌?其聞之者,吾殺之矣!」公子曰:「無之。」薑曰:「行也,懷與安,實敗名。公子不可。」善與子犯謀,醉而遣之,卒成霸功。
陶大夫答子治陶,名譽不興,家富三倍。妻數諫之,答子不用。居五年,從車百乘歸休,宗人擊牛而賀之,其妻獨抱兒而泣。姑怒而數之曰:「吾子治陶五年,從車百乘歸休,宗人擊牛而賀之。婦獨抱兒而泣,何其不祥也!」婦曰:「夫人能薄而官大,是謂嬰害;無功而家昌,是謂積殃。昔令尹子文之治國也,家貧而國富,君敬之,民戴之,故福結於子孫,名垂於後世。今夫子則不然,貪富務大,不顧後害,逢禍必矣!願與少子俱脫。」姑怒,遂棄之。處期年,答子之家果以盜誅,唯其母以老免,婦乃與少子歸,養始終卒天年。
楚王聞於陵子終賢,欲以為相。使使者持金百鎰,往聘迎之。於陵子終入謂其妻曰:「楚王欲以我為相,我今日為相,明日結駟連騎,食方丈於前,子意可乎?」妻曰「夫子織屨以為食,業本辱而無憂者,何也?非與物無治乎,左琴右書,樂在其中矣!夫結駟連騎,所安不過容膝;食方丈於前,所飽不過一肉。以容膝之安、一肉之味而懷楚國之憂,其可乎?亂世多害,吾恐先生之不保命也。」於是,子終出謝使者而不許也。遂相與逃而為人灌園。
漢明德馬皇後,數規諫明帝,辭意款備。時楚獄連年不斷,囚相證引,坐系者甚眾。後慮其多濫,乘間言及,帝惻然感悟,夜起仿徨,為思所納,卒多有降宥。時諸將奏事及公卿較議難平者,帝數以試後。後輒分解趣理,各得其情。每於侍執之際,輒言及政事,多所毗補,而未嘗以家私幹。
河南樂羊子嘗行路,得遺金一餅,還,以與妻。妻曰:「妾聞誌士不飲盜泉之水,廉者不受嗟來之食,況拾遺求利,不汙其行乎?」羊子大慚,乃捐金於野,而遠尋師學。一年來歸,妻跑問其故。羊子曰:「久行懷思,無它異也。」妻乃引刀趁機而言曰:「此織生自蠶繭,成於機杼,一絲而累,以至於寸,累寸不已,遂成丈匹。今若斷斯織也,則絹失成功,稽廢時月。夫子積學,當日知其所亡,以就懿德。若中道而歸,何異斷斯織乎?」羊子感其言,復還終業,遂七年不反。妻常躬勤養姑,又遠饋羊子。
吳許升少為博徒,不治操行。妻呂榮嘗躬勤家業,以奉養其姑。數勸升修學,每有不善,輒流涕進規。榮父積忿疾升,乃呼榮,欲改嫁之。榮嘆曰:「命之所遭,義無離二。」終不肯歸。升感激自勵,乃尋師遠學,遂以成名。
唐文德長孫皇後崩,太宗謂近臣曰:「後在宮中,每能規諫,今不復聞善言,內失一良佐,以此令人哀耳!」此皆以道輔佐君子者也。
漢長安大昌裏人妻,其夫有仇人,欲報其夫而無道徑。聞其妻之孝有義,乃劫其妻之父,使要其女為中,譎父呼其女告之。女計念,不聽之,則殺父,不孝;聽之,則殺夫,不義。不孝不義,雖生不可以行於世。欲以身當之,乃且許諾曰:「旦日在樓新沭,東首臥則是矣!妾請開牖戶待之。」還其家,乃譎其夫,使臥他所。因自沭,居樓上東首,開牖戶而臥。夜半,仇家果至,斷頭持去,明而視之,乃其妻首也。他人哀痛之,以為有義,遂釋,不殺其夫。
光啟中,楊行密圍秦彥、畢師鋒,揚州城中食盡,人相食,軍士掠人而賣其肉。有洪州商人周迪,夫婦同在城中,迪餒且死,其妻曰:「今饑窮勢不兩全,君有老母,不可以不歸,願鬻妾於屠肆,以濟君行道之資。」遂詣屠肆自鬻,得白金十兩以授迪,號泣而別。迪至城門,以其半賂守者,求去。守者詰之,迪以實對。守者不之信,與共詣屠肆驗之,見其首已在案上。眾聚觀,莫不嘆息,競以金帛遺之。迪收其餘骸,負之而歸。古之節婦,有以死徇其夫者,況敢庸奴其夫乎?
卷十 舅甥 舅姑 婦妾 乳母
嘴裏含飯,救活外甥
秦康公之母,晉獻公之女。文公遭驪姬之難,未反而秦姬卒。穆公納文公。康公時為太子,贈送文公於渭之陽,念母之不見也,曰:「我見舅氏,如母存焉!」故作渭陽之詩。
漢魏郡霍諝,有人誣諝舅宋光於大將軍梁商者,以為妄刊文章,坐系洛陽詔獄,掠考困極。諝時年十五,奏記於商,為光訟冤,辭理明切。商高諝才誌,即為奏,原先罪,由是顯名。
晉司空郤鑒,頰邊貯飯以活外甥周翼。鑒夢,翼為剡令,解職而歸,席苫心喪三年。此皆舅甥之有恩者也。
晏子稱:「姑慈而從,婦聽而婉,禮之善物也。」
《禮》:「子婦有勤勞之事,雖甚愛之,姑縱之而寧數休之。子婦未孝未敬,勿庸疾怨,姑教之。若不可教,而後怒之;不可怒,子放婦出而不表禮焉。」
季康子問於公父文伯之母曰:「主亦有以語肥也?」對曰:「吾聞之先姑曰:『君子能勞,後世有繼。』子夏聞之,曰:『善哉!』商聞之曰:『古之嫁者,不及舅姑,謂之不幸。』夫婦,學於舅姑者,禮也。」
唐禮部尚書王珪子敬直,尚南平公主。禮有婦見舅姑之儀,自近代,公主出降,此禮皆廢。珪曰:「今主上欽明,動循法制,吾受公主謁見,豈為身榮,所以成國家之美耳!」遂與其妻就席而坐,令公主親執笲,行盥饋之道,禮成而退。是後,公主下降,有舅姑者,皆備婦禮,自珪始也。
《內則》:婦事舅姑,與子事父母略同。
舅沒則姑老,塚婦所祭祀賓客,每事必請於姑,介婦請於塚婦。舅姑使塚婦,毋怠、不友、無禮於介婦。舅姑若使介婦,無敢敵耦於塚婦,不敢並行,不敢並命,不敢並坐。
凡婦不命運私室,不敢退。婦將有事,大小必請於舅姑。子婦無私貨,無私蓄,無私器,不敢私假,不敢私與。婦或賜之飲食、衣服、布帛、佩帨、芷蘭,則受而獻諸舅姑。舅姑受之則喜,如新受賜。若反賜之,則辭。不得命,如更受賜,藏以待乏。婦若有私親兄弟,將與之,則必復請其故,賜而後與之。
曹大家《女戒》曰:舅姑之意豈可失哉?固莫尚於曲從矣!姑雲不爾而是,固宜從命;姑雲爾而非,猶宜順命。勿得違戾是非,爭分曲直,此則所謂曲從矣。故《女憲》曰:「婦如影響,焉不可賞?」
漢廣漢姜詩妻,同郡龐盛之女也。詩事母至孝,妻奉順尤篤,母好飲江水,去舍六七裏,妻常沂流而汲。後值風,不時得還,母渴,詩責而遣之。妻乃寄止鄰舍,晝夜紡績,市珍羞,使鄰母以意自遺其姑。如是者久之。姑怪問鄰母,鄰母具對。姑感慚呼還,恩養愈謹。其子後因遠汲溺死,妻恐姑哀傷,不敢言,而托以行學不在。
河南樂羊子,從學七年不反,妻常躬勤養姑。嘗有它舍雞謬入園中,姑盜殺而食之。妻對雞不餐而泣。姑怪,問其故。妻曰:「自傷居貧,使食它肉。」姑竟棄之。然則舅姑有過,婦亦可幾諫也。
後魏樂部郎胡長命妻張氏,事姑王氏甚謹。太安中,京師禁酒,張以姑老且患,私為醞之,為有司所糾。王氏詣曹,自首由己私釀。張氏曰:「姑老抱患,張主家事,姑不知釀。」主司不知所處。平原王陸麗以狀奏,文成義而赦之。
唐鄭義宗妻廬氏,略涉書史,事舅姑甚得婦道。嘗夜有強盜數十人,持杖鼓譟,逾垣而入。家人悉奔竄,唯有姑獨在堂。廬冒白刃,往至姑側,為賊捶擊,幾至於死。賊去後,家人問,何獨不懼?廬氏曰:「人所以異禽獸者,以其有仁義也。鄰裏有急,尚相赴救,況在於姑而可委棄?若萬一危禍,豈宜獨生!」其姑每雲:「古人稱,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雕也,吾今乃知廬新婦之心矣!」若廬氏者,可謂能知義矣。
《詩》:「何彼穠矣,美王姬也。雖則王姬,亦下嫁於諸侯,車服不系其夫,下王後一等,猶執婦道,以成肅雍之德。」
舜妻,堯之二女。行婦道於虞氏。
唐岐陽公主,憲宗之嫡女,穆宗之母妹,母懿安郭皇後,尚父子儀之孫也。適工部尚書杜悰,逮事舅姑。杜氏大族,其他宜為婦禮者,不翅數千人。主卑委怡煩,奉上撫下,終日惕惕,屏息拜起,一同家人禮度。二十餘年,人未嘗以絲發間指為貴驕。承奉大族,時歲獻饋,吉兇賻助,必經親手。姑涼國太夫人寢疾,比喪及葬,主奉養,蚤夜不解帶,親自嘗藥,粥飯不經心手,一不以進。既而哭泣哀號,感動它人。彼天子之女,猶不敢失婦道,奈何臣民之女,乃敢恃其貴富以驕其舅姑?為婦若此,為夫者宜棄之,為有司者治其罪可也。
《內則》:「雖婢妾,衣服飲食必後長者。」
妾事女君,猶臣事君也。尊卑殊絕,禮節宜明。是以「綠衣黃裳」,詩人所刺;慎夫人與竇後同席,袁盎引而卻之;董宏請尊丁傅,師丹劾奏其罪。皆所以防微杜漸,抑禍亂之原也。或者主母屈己以下之,猶當貶抑退避,謹守其分,況敢挾其主父與子之勢,陵慢其女君乎?
衛宗二順者,衛宗室靈王之夫人及其傅妾也。秦滅衛君,乃封靈王世家,使奉其祀。靈王死,夫人無子而守寡,傅妾有子代後。傅妾事夫人,八年不衰,供養愈謹。夫人謂傅妾曰:「孺子養我甚謹,子奉祀而妾事我,我不願也。且吾聞,主君之母不妾事人,今我無子,於禮斥絀之人也,而得留以盡節,是我幸也。今又煩孺子不改故節,我甚內慚!
吾願出居外,以時相見,我甚便之。」傅妾泣而對曰:「夫人慾使靈氏受三不祥耶?公不幸早終,是一不祥也;夫人無子而婢妾有子,是二不祥也;夫人慾居外,使婢妾居內,是三不祥也。妾聞忠臣事君,無時懈倦;孝子養親,患無日也。妾豈敢以少貴之故,變妾之節哉?供養,固妾之職也,夫人又何勤乎?」夫人曰:「無子之人,而辱主君之母,雖子歇爾,眾人謂我不知禮也。吾終願居外而已。」傅妾退而謂其子曰:「吾聞君子處順,奉上下之儀,修先古之禮,此順道也。今夫人難我,將欲居外,使我處內,逆也。處逆而生,豈若守順而死哉?」遂欲自殺。其子泣而守之,不聽。夫人聞之,懼,遂許傅妾留,終年供養不衰。
後唐莊宗不知禮,尊其所生為太後,而以嫡母為太妃。太妃不以慍,太後不敢自尊,二人相好,終始不衰,是亦近世所難。
《內則》:「異為孺子室於宮中,擇於諸母與可者,必求其寬裕、慈惠、溫良、恭敬、慎而寡言者,使為子師,其次為慈母,其次為保母。皆居於室,他人無事不往。」
魯孝公義保臧氏。初,孝公父武公與其二子——長子括、中子戲——朝周宣王。宣王立戲為魯太子。武公薨,戲立,是為懿公。孝公時號公子稱,最少。義保與其子俱入宮養公子稱。括之子曰伯禦,與魯人作亂,攻殺懿公而自立,求公子稱於宮中,入殺之。義保聞伯禦將殺稱,衣其子以稱之衣,臥於稱之處,伯禦殺之。義保遂抱稱以出,遇稱之舅魯大夫於外。舅問:「稱死乎?」義保曰:「不死,在此。」舅曰:「何以得免?」義保曰:「以吾子代之。」義保遂抱以逃。十一年,魯大夫皆知稱之在保,於是請周天子殺伯禦,立稱,為孝公。
秦攻魏,破之,殺魏王,誅諸公子,而一公子不得。令魏國曰:「得公子者,賜金千鎰;匿之者,罪至夷。」公子乳母與公子俱逃。魏之故臣見乳母,識之,曰:「乳母固無恙乎?」乳母曰:「嗟乎!吾奈公子何。」故臣曰:「今公子安在?吾聞秦令曰,有能得公子者,賜金千鎰;匿之者,罪至夷!乳母儻知其處乎?而言之,則可以得千金;知而不言,則昆弟無類矣!」乳母曰:「籲!我不知公子之處。」故臣曰:「我聞公子與乳母俱逃。」曰:「吾雖知之,亦終不可以言。」故臣曰:「今魏國已破亡,族已滅矣!子匿之,尚誰為乎?」母曰:「籲!夫見利而反上者逆,畏死而棄義者,亂也。今持逆亂而以求利,吾不為也。且夫凡為人養子者,務生之,非為殺之也,豈可以利賞畏誅之故,廢正義而行逆節哉?妾不能生而令公子禽矣!」乳母遂抱公子逃於深澤之中。故臣以告秦軍,追見,爭射之。乳母以身為公子蔽矢,矢著身者數十,與公子俱死。秦君聞之,貴其能守忠死義,乃以卿禮葬之,祠乙太牢,寵其兄為五大夫,賜金百鎰。
唐初,王世充之臣獨孤武都謀叛歸唐,事覺誅死。子師仁始三歲,世充憐其幼,不殺,命禁掌之。其乳母王蘭英求自髡鉗,入保養師仁,世充許之。蘭英鞠育備至。時喪亂兇饑,人多餓死,蘭英乞丐捃拾,每有所得,輒歸哺師仁,自惟啖土飲水而已。久之,詐為捃拾,竊抱師仁奔長安。高祖嘉其義,下詔曰:「師仁乳母王氏,慈惠有聞,撫育無倦,提攜遺幼,背逆歸朝,宜有褒隆,以錫其號,可封壽永郡君。」
五代漢鳳翔節度使侯益入朝,右衛大將軍王景崇叛於鳳翔,有怨於益,盡殺其家屬七十餘人。益孫延廣尚繈褓,乳母劉氏以己子易之,拖延廣而逃,乞食於路,以達大樑,歸於益家。嗚呼!人無貴賤,顧其為善何如耳!觀此乳保,忘身殉義,字人之孤,名流後世,雖古烈士,何以過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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